一些不法分子打著“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的旗號,開展虛擬貨幣非法活動,違反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涉嫌從事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如以“保本保收益”的名義,推出比特幣理財等項目;以“投資返利”的名義,誘騙投資者購買“xx幣”“xx豆”等形式的虛擬貨幣;為注冊在境外的虛擬貨幣項目提供宣傳、引流,引誘投資者參與等。 鷹鑒1月27日獲悉,徐州市中級
近年來,“共享”一詞火了,不少創新企業都想要從“共享經濟”中分一杯羹。浙江省臺州市的蔡某某就是其中一個,他開發了一款“蔡小驢”共享單車。好景不長,隨著共享單車市場的優勝劣汰,“蔡小驢”從面世到淘汰不過是幾個月的時間。而蔡某某不僅僅是創業失敗,他因在經營企業期間的不當融資行為,近日被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 蔡某某三十出頭,大學畢業后開始在杭州做
近日,新絳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在網安大隊的技術支持下,成功抓獲兩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犯罪嫌疑人。 經查,2014年10月19日至2019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閆某琴(女,45歲,新絳縣人)伙同犯罪嫌疑人閆某剛(男,47歲,新絳縣人)按照河北華林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的傳銷模式,以交納費用購買產品為加入資格,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通過口口相傳的方式,大肆發展1700余人成
只要每天走夠4000步,每月就至少能賺200元,而且上不封頂。這聽起來是不是很不錯呢? 去年下半年起,一款名為“趣步”的手機軟件突然之間風靡起來,號稱走路就可以賺錢,今年其還一度登上APP市場生活類第一的位置。 不過,這款以“讓汗水不白流”為宣傳口號的手機應用軟件,卻逐漸走上了類似“拉人入伙”就能獲得回報的“傳銷模式”。 近日,因涉嫌傳銷、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違法行為,這款手機應用的開發
只要每天走夠4000步,每月就至少能賺200元,而且上不封頂。這聽起來是不是很不錯呢? 去年下半年起,一款名為“趣步”的手機軟件突然之間風靡起來,號稱走路就可以賺錢,今年其還一度登上APP市場生活類第一的位置。 不過,這款以“讓汗水不白流”為宣傳口號的手機應用軟件,卻逐漸走上了類似“拉人入伙”就能獲得回報的“傳銷模式”。 近日,因涉嫌傳銷、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違法行為,這款手機應用的開發
“ukfgroup”傳銷團伙以提供數字貨幣投資增值服務為名,打著“加密數字貨幣期貨合約交易全球瞬時資金流靶向智能導航系統(CFINS)”具有監控虛擬貨幣漲跌趨勢的功能為幌子,在短短的的7個月的時間,在全國各地發展近10名會員。1月26日鷹鑒獲悉,該傳銷團伙首犯權某銘以及其余10名主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經審理查明,從2019年3、4月開始,被告人權某銘、李某儒、鄧某、梁某明、黃某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男子李某鑫為了提升自身等級,獲取更多的收益,通過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微信朋友圈等途徑宣傳、推廣“PlusToken”傳銷平臺。至案發,發展會員高達97萬余人,并將提現的部分虛擬貨幣通過火幣交易平臺賣出變現,用于買車買房以及個人消費。 1月26日鷹鑒獲悉,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經審理查明,2018年2月左右,陳某等人通
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目前利用“虛擬貨幣”、“區塊鏈”等名義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并非真正基于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存在侵害公眾合法權益的風險。 1月25日鷹鑒獲悉,山東省樂陵市人民檢察院就對一起利用“虛擬貨幣”等名義行傳銷之實的特大網絡傳銷案提起公訴。據了解,該處團伙7個
馬某橋、畢某文加入“乾易通”傳銷組織后,為了謀取非法利益,以購買積分,賺取積分返利為誘餌,以“拉人頭”方式大肆發展人員加入“乾易通”傳銷組織。鷹鑒獲悉,1月8日濰坊市坊子區人民法院對該起傳銷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經審理查明:2017年5月11日,華秀艷、陶濤(均另案處理)等人在哈爾濱市南崗區成立正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正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繼承了牡丹江企信易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設乾易通電子商務有
1月20日,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披露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的二審裁定書。一審期間,戴某某等31名被告人分別犯集資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10年6個月到緩刑3年的有期徒刑,其余2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 原審判決認定,2017年5月20日,被告人李某某、戴某某在萊州市達成籌建“嘉和互助”平臺的共識,由被告人戴某某負責出資,由被告人李某某負責聯系制作網站平臺。 同年5月25日,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