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反傳防騙快訊了解到,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永州市市監局)破獲“愛特網”傳銷案,其主體公司湖南蝦青素養生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蝦青素公司)因組織、策劃傳銷活動被處罰。 據悉,2019年8月26日,永州市某公司的舉報稱,湖南蝦青素養生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蝦青素公司)涉嫌在瀟湘科技創新中心的3樓從事傳銷活動,經初步調查,決定立案調查。 2020年1月14日,永州市市監局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是指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行為。 主要特點 (1)“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如蜜源之類的所謂社交電商平臺,其實從一開始就名不副實,打著社交電商的旗號卻干著傳銷的勾當。這種試圖挑釁法律法規底線的行為必將受到嚴懲!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1份行政裁定書顯示,漢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蜜源(廣州)新媒體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傳銷一案中,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凍結被申請人蜜源(廣州)新媒體科技有限公司設立的支付寶賬戶和銀行賬戶內的資金共計3000萬元。法院經審查認為,漢壽縣市場
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請繃緊反傳銷這根弦! 為幫助廣大市民朋友進一步認清網絡傳銷的罪惡本質,遠離網絡傳銷的誘惑欺詐,鯉城區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敬告和提醒廣大市民注意以下有關事項: 一、傳銷違法犯罪行為不僅會侵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而且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危害社會和諧穩定。在中國大陸,所有類型的傳銷行為都是法律、法規、政策明確禁止的,沒有存在所謂的“合法傳銷”和“非法傳銷”的區別。 二
4月8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焦作市武陟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網絡傳銷案,該傳銷組織以公司為掩護,打著消費全返、銷售全返等旗號實施傳銷詐騙活動,被告人王某琴加入該組織后,積極發展下線,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經審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王某琴經王某1心(已判處刑罰)推薦加入傳銷組織“大唐天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某琴為謀取個人利益,宣傳消費全返、銷售全返、推薦獎勵等高額返
伴隨著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打著區塊鏈的技術,以投資數字貨幣為由實施傳銷、非法集資、詐騙等涉眾型案件與日俱增。 4月8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樂清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網絡傳銷案,該傳銷組織以投資NBY樂存幣可以獲得高額回報誘餌實施傳銷詐騙活動,兩名被告人加入該組織后,積極發展下線,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經審理查明,陳某飛(已起訴)通過他人,率先了解到“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網絡傳銷平
4月8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一起傳銷案,該傳銷組織以投資虛擬網絡店鋪、投資公司股權為名實施傳銷詐騙活動,三名被告人被判刑,并責令三名被告人退賠涉案款項返還各被害人。 經審理查明,2017年3月,原審被告人吉某聯邀約邱某等人加入中食味道(浙江)農業科技發展公司,并受該公司指派不定期到孝感對參加者進行宣傳和培訓。原審被告人嚴某、楊某平與邱某、王某、廖某、楊某、高某、蔣
2021年4月7日9時30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上海銀來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來集團)、被告人蒲曉東、夏小平、唐罡、奚志群集資詐騙一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各被告人及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 2013年6月,被告人夏小平、唐罡等人注冊成立被告單位銀來集團;同年10月,銀來集團陸續
3月29日下午,中醫(古法經絡)2021年度學術交流高峰論壇在河南鄭州召開。網上資料顯示,此論壇由中山大學河南校友會、河南省區域文化產業研究院文物及非遺保護處、常青藤高校河南校友會聯盟醫學委員會、經道堂(河南省)古法經絡健康管理中心、大連長興島經濟區經道堂職業培訓學校主辦,河南省慈善總會、河南省非遺基金管委會支持。 3月22日至25日,經道堂舉行戈壁徒步挑戰之旅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主辦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