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場監管局提醒:警惕投資理財背后的網絡傳銷陷阱
隨著網絡的普及,一些不法分子打著投資理財高回報的幌子進行網絡傳銷活動。6月24日,福建省漳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警示,提醒廣大群眾要警惕投資理財背后的網絡傳銷陷阱,切勿受高額利益誘惑,把陷阱當餡餅。
3月11日,漳州市市場監管局漳州開發區分局接到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檢察院檢察意見書,反映當事人馮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因馮某違法行為發生地為漳州開發區,故將該案移送開發區分局辦理。3月26日,漳州開發區分局依法予以立案調查。
經調查,馮某于2019年7月經朋友趙某介紹,注冊成為某外匯平臺會員,先后進行三次投資,總計投資金額為766萬元,全部收益以積分形式用于平臺復投,并介紹他人注冊該平臺賬號參與投資。因某外匯平臺主要發起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被追究刑事責任,該平臺已關閉,當事人未從平臺提現任何收益。馮某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項的規定,屬于介紹他人參加傳銷的行為。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開發區分局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1萬元。
漳州市市場監管局指出,傳銷的本質就是利用少數人投機、貪圖快速得利的心理,鼓吹一些不可能得到的預期收益。一旦陷入傳銷,不僅會造成財產損失,還必須承擔刑事責任或者行政責任。網絡傳銷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和隱蔽性,廣大群眾一定要擦亮眼睛,增強防范意識,切勿受高額利益誘惑,把陷阱當餡餅。如果發現傳銷行為,要積極舉報,為公安機關和市場監管部門打擊傳銷提供線索,讓傳銷組織無所遁形。
漳州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群眾,投資理財型傳銷活動可能涉及非法集資,以傳銷手段非法吸收資金達到一定的數額或者集資參與者達到一定的人數,可能構成集資詐騙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也將面臨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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