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整治涉老保健品虛假宣傳 一企業夸大其詞被罰3萬元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對健康的關注度日益增加,一些不法經營者卻通過炒作“保健品”概念,通過低價旅游、免費講座、免費雞蛋以及“包治百病”等形式,設置套路與陷阱,對產品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誘導老年人消費,損害老年人合法權益。昨日,市場監管部門曝光了寶應縣市場監管局查辦的一起典型案例。
據悉,當事人于2025年2月8日注冊成立寶應縣文某經營部進行經營活動。為促進銷售,該經營部從2月16日開始,通過免費品嘗某十八寶酒及贈送雞蛋、面條等方式,吸引老年群體參與“健康講座”,并在“講座”期間以播放視頻和現場講解的形式夸大食品功能,明知其銷售的某十八寶酒為普通食品,而非藥品或保健品,在沒有科學依據的情況下,宣傳該酒有排毒、越喝越年輕、越喝越健康、補充營養、改善睡眠、改善精氣神、排出體內濕氣和寒氣、改善骨疼、治療風濕骨病等功效。寶應縣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虛假宣傳。最終依據相關規定,寶應縣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悉,自2025年4月起,市場監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老年人藥品、保健品虛假宣傳等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我們將持續嚴厲打擊老年人藥品、保健品虛假宣傳等行為,對違法商家‘露頭就打’。”市市場監管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處提醒,要警惕“免費”套路、無資質“假專家”和“神效”宣傳等陷阱,通過查看商家的營業執照、產品批準文號,驗證保健食品是否有“藍帽子”標志,藥品是否有“國藥準字”,警惕有“治愈”“根治”“永不復發”“保密秘方”等違規用語的宣傳,看病就醫一定要到正規醫療機構,保健品不能替代藥品,更不能治病。還要注意保留宣傳單頁、購物憑證和付款憑證,在保護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拍攝“講座”現場視頻,方便后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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