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行業|兩個條例修改有戲!市監總局啟動調研摸底環節
《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是直銷市場的兩大法規,是直銷運行和監管的基石,被業內稱為“兩個條例”。
直銷這個行業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說大,在巔峰期行業的規模曾經高達3000億元,幾十家直銷企業一年的公益慈善捐款超50億元,尤其是在歷次災情中直銷企業踴躍捐款捐物;說小,這個行業真正的直銷企業只有88家企業,圍繞直銷的熱門話題就那么幾個。行業內,人才、平臺、產品、模式的傳播速度極快。
直銷行業有那么幾個永恒的話題:直銷牌照,直銷修法,涉傳,企業業績,新模式黑馬,團隊等。
01
直銷修法可以激發行業第二春
這次我們要說的就是直銷修法這件事。要說直銷修法的關注度和市場渴望程度,在當下已經成為了行業最關注的話題,遠遠超過了直銷牌照和其他話題的關注度。
如果直銷行業也有個熱搜榜的話,直銷修法必定居于榜首。
行業內對直銷修法的訴求,主要是兩個層面的訴求,圍繞幾個核心點:
初級需求:
放開對直銷產品的限制,將直銷產品的決策權交還給市場,企業自主決定直銷產品的范圍,包括產品的類別不限制在六大類當中,直銷產品是否必須是企業子公司、孫公司、母公司的產品,產品的上架下架備案簡化,效率提升;
放開對直銷企業開網店的限制,直銷企業開不開網店的自主決策權,在移動互聯網、現代物流高度發達的背景下,解決跨區經營的問題;
放開對服務網點、分支機構設立的限制要求,同樣在移動互聯網、現代物流高度發達的背景下,遵從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給予企業自主權;
對直銷企業的分級分類監管落實到位,將企業保證金與評級掛鉤,減輕企業負擔;
明確直銷企業與非直銷企業的邊界,對于以直銷名義,利用直銷模式的非直銷企業進行嚴格監管;
企業退出機制完善。
......
更高愿望:
如何界定多層計酬,是否考慮允許多層計酬?
推動《直銷法》,將直銷獨立行業分類,推動直銷相關知識普及、學科分類、市場分類;
在監管上,是否考慮將直銷的審批、監管歸口統一;
在監管上,將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區別,從法律、監管、執法、市場引導上將直銷與傳銷嚴格區分,打擊類直銷模式和傳銷。
02
調研是修法改革的第一步
時隔多年,市監總局重提直銷修法和兩個條例修訂,這是一個積極信號。眾所周知,兩個條例是在2005年底頒布實施的,距今已經有18年。這18年來,中國的政策、技術、經濟環境可以說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直銷市場實踐也已經發生了本質性的變革,以互聯網為例,2005年,互聯網還是一個使用率不足2億人的新鮮事物,直銷企業還不被允許采用互聯網的方式來經營,但今天移動互聯網已經高度普及,移動支付、移動互聯網、直播帶貨、5G、現代物流等外部支持環境已經高度發達,兩個條例中的有關條款越來越成為制約企業發展、加大企業不必要經營成本的不利因素。因此,歷年來行業內外均提出要修訂兩個條例,釋放企業自主經營的活力。
今年4月底,四川省召開全省規范直銷打擊傳銷工作會議,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增進政企溝通,征詢企業就直銷管理條例修訂、市場監管環境、企業轉型創新助力鄉村振興等的意見建議,在場企業代表紛紛表達了各自的意見。5月2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朱忠良副局長一行在浙江杭州和寧波就《直銷管理條例》修訂及如何激發直銷市場活力、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等問題進行專題調研,浙江省市場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璇,價監競爭分局主要負責人陪同調研。調研組在省市場監管局召開了市場監管系統直銷監管工作座談會,圍繞《直銷管理條例》修訂的重點與核心、直銷監管的重點環節、直銷監管的難點痛點堵點、直銷監管與發展的關系、直銷線上經營監管面臨的挑戰等課題進行了深入探討交流,浙江省局及市局業務部門分別介紹了直銷監管工作做法,并就相關調研課題結合本地實際提出了意見建議。
據兩次調研結果顯示,參與座談會的企業熱烈歡迎并提出了建議。
關于直銷修法和兩個條例改革的問題,近年來已經成為企業界呼聲極高的話題。由于現有的監管體制和媒體輿論監督都是建立在兩個條例的基礎之上,因此,直銷的營商環境仍然十分復雜。在當下行業已經低迷多年和經濟下行壓力之下,從制度層面破冰,通過修改法規、改善營商環境,這是為直銷注入新的活力最高效的一種方法之一。行業的主要訴求集中在,讓市場決定資源配置,在現代移動互聯網、物流、交通、大數據、人工智能、信用監管等軟硬技術發達的基礎上,對直銷的市場制度、產品、服務網點、監管分級、信用監管等進行改變。
從我國政策、法律修訂的流程來看,向行業征詢意見是市場監管部門有意改革的一個前兆信號。
外資直銷企業積極參與推動直銷立法、修條例:
近年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各省市市場監管部門召開的直銷企業座談會中,外資企業都積極配合監管部門的調研工作。據了解,安利、康寶萊、如新、無限極等企業,都極為重視與公共部門的溝通通道建設,積極建言獻策,以影響直銷政策和法規制定,如直銷分級分類監管、信用監管、直銷牌照管理制度、服務網點和分支機構、消費者權益保障等監管措施中,外資企業都發揮了參考作用。
利用外資招商引資、公益慈善事業等政策,高層訪華,向中國政府提交歐美直銷行業的經驗、發展、研究最新報告和成果,積極爭取政策支持。例如安利、如新、康寶萊等企業都將這項工作視為企業的戰略部署。
歐美外資直銷企業積極利用中國外商投資協會等機構,申請直銷牌照,加強與監管部門溝通,為外資直銷企業的輿情、風控、公共政策溝通建立通道。
2005年,兩個條例制定的第一步,也是從向行業征詢意見開始的。讓我們回顧一下兩個條例的制定日程。
由于直銷是一種舶來品,起初我國缺乏監管經驗,因此在制定兩個條例時,大量聽取了雅芳、安利等外資直銷企業的建議和歐美的直銷監管經驗,但在直銷的市場制度上一直堅持保守的單層次計酬模式和“有店鋪模式”這兩大基本點。
2002年3月,國家工商總局、原外經貿部、原國家經貿委召開傳銷企業轉型情況通報會,闡釋《關于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即“31號文”),框定十家直銷企業以“門店+推銷員”模式經營。
2003年9月9日下午,在廈門國際會展中心召開了投資直銷業研討會。期間有39個公司向商務部遞交了建議報告。廈門會議被商務部官員解讀為“直銷立法的起點”。
為了影響直銷政策制定,2004年5月18日,安利(美國)、雅芳(美國)、如新(美國)、康寶萊(美國)、玫琳凱(美國)、完美(馬來西亞)、李錦記(無限極)等七家直銷巨頭的有關負責人聚在蘇州,召開“蘇州會議”。這次會議由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牽頭召開,商務部也有官員參加。有關中國入世后開放直銷市場的會議主要有三次,蘇州會議是第三次。人們發現,三次會議上都有這七家公司的身影。
在三次會議上,人們都沒有發現內資直銷企業的身影。主要原因在于,當時的內資直銷企業本身就是從外資直銷公司“畢業”的一批人創立的,成立時間短,規模小,缺乏成熟的經驗,沒有形成正規化經營,而且這些小企業很難統一意見,沒有提交成熟的建議報告供政府參考。
從當前直銷行業的結構來看,兩個條例的修改有幾大充分條件:
從2005年頒布實施至今,兩個條例已經實行了18年,18年間的調整可以說微乎其微,主要是兩高一院下發明確了以產品銷售為目的的傳銷的司法定性問題,和直銷分級分類監管這兩大調整內容。其余并沒有對兩個條例有質的完善。但18年來直銷的實踐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許多內容已經明顯阻礙了直銷行業的健康發展。
內外資的結構問題,當前內資企業從數量上占多數,外資企業從規模和市場控制力上占多數。當前的內資企業,與2004年兩個條例制定前的情況有本質的不同。近年來,內資企業積累了較多的經驗,在產品、生產、市場渠道等方面都有了一定成熟的經驗。并且內資企業中也涌現出了一批在地方有影響力、發展穩定的企業。
但當下內外資的對比中,內資企業的下挫明顯,并且在2018年之后,內資企業一直沒有從低沉中復蘇過來。近年來,多家曾經50億規模以上體量的內資直銷企業跌下神壇,并且目前內資企業從疫情中復蘇的節奏明顯慢于外資企業。另外,內資企業的向心力、凝聚力當下是較弱的。大家相互撬團隊、產品同質化、割據一方,為賺快錢搞牌照租賃,短視,不注重與監管部門溝通等現象屢見不鮮。此外,內資企業不注重企業戰略,在影響政策制定、向監管部門建言獻策等方面,無論是影響力還是執行力,建議的質量等方面,都有待提高。
這是值得警惕的地方,如果兩個條例重新修訂,內資企業務必在戰略上高度重視,發揮自身作為本土企業的角色優勢,反映本土企業的共同訴求,總結和體現中國特色直銷市場發展的客觀規律,尊重中國發展直銷的客觀實際,提高參與意識,高度重視企業的建議權,將之上升到關系企業百年發展軟環境的大事、要事。不能讓過去的“覆轍”重演。內資企業加強行動力,提升專業水平,配合監管部門的要求,提交有質量的、專業的、客觀的建議、報告,充分表達本土企業的實踐精華。同時,堅持走實體經濟路線,將直銷經營做扎實,積極履行企業公民社會責任,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社會形象。
這是18年前兩個條例制定時的經驗教訓,也是未來兩個條例修訂推進時,值得本土企業警醒的地方。
來源:今日直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