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終審判決太平洋直購違法傳銷罰款3500萬
1 法院終審判決“精彩生活”違法傳銷 3500多萬元罰沒款昨日到賬
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昨日下午3時,駐馬店市執法人員,成功將“精彩生活”賬戶上的3570.8萬元罰沒款劃到指定賬號。執法人員一行劃撥資金后,開始從江西南昌啟程返回河南。
與此同時,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2012)駐法行終字第47號”終審判決書首次亮相。
該終審法院認為,“精彩生活”的行為,已構成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騙取入門費式傳銷違法行為。此行為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
與此同時,長春市地方法院終審判決維持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法院認為,“精彩生活”經營行為已構成傳銷。“精彩生活”主觀上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設置了一整套以發展渠道商為出發點的制度,而發展渠道商制度的核心,又是通過會員交納保證金(入門費)來吸納資金,所吸納的資金,均由“精彩生活”按其設定的規則分配。其返利積分也是為了維系渠道商系統運營和吸引他人加入而設定的。該制度極具誘惑力,利用部分人急于暴富的心理,誘使他人注冊成為普通會員,普通會員交納保證金而成為渠道商,就實現了從消費者到經營者的轉變。“精彩生活”主張渠道商違法行為與己無關不能成立。
2 創始人唐慶南“甩手” 南昌方面案件已進入刑事訴訟程序
昨日曝出的另一則新聞令“精彩生活”和“太平洋”難以說出口:“精彩生活”和“太平洋”引以為豪的創始人、董事長唐慶南,丟下他開創的顛覆世界的消費返利致富商業模式“甩手”不干了。
據調查,目前,“精彩生活”董事長已換成李榮華。口口聲聲要把“太平洋”做到“永遠”的唐慶南為什么丟下千萬會員?以下的信息似乎與此有關。
“(2012)駐法行終字第47號”判決書記載,“精彩生活”聘請的江西利群律師事務所律師羅明華,在法庭上透露了一個讓“精彩生活”和“太平洋”渠道商,特別是高層更加震驚的內容。律師承認,在此之前,“精彩生活”消費返利案件,由南昌市工商局移送到南昌市公安局,進入刑事訴訟程序。
這意味著,相關人員已構成犯罪,將面臨法庭審判。
- 太平洋直購
- 文章鏈接:http://m.redlee.cn/news/html/3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