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級”化妝品更安全?國藥監在線辟謠
今日(10月18日),國家藥監局發布科普文章《“食品級”化妝品是對消費者的誤導》特別提示,不存在“食品級”化妝品。藥監局還向大眾科普,化妝品的安全性跟“可食用”沒關系,誤食化妝品存在安全風險。
前不久,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
對兒童化妝品的特別提醒,再次引起了對“可食用化妝品”的關注。兒童化妝品不得如此宣稱,那么成人化妝品中存在的“食品級”“可食用”等宣稱是否合規?
盡管此前多地藥監局曾聲明,成人化妝品亦不存在“食品級化妝品”,但國藥監的說明,正式宣布了該類宣稱屬違規行為。
市面上一些化妝品生產企業在生產化妝品時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產“食品”的原料,因此,一些商家就借機稱這樣的化妝品為“食品級”化妝品,以表示其銷售的化妝品更安全,特別是暗示家長,把這樣的化妝品給兒童使用更安全,兒童即使吃了都沒風險。
國藥監說明,事實上,化妝品和食品是兩種不同類別的產品,依據不同的法規規定,適用不同的產品標準、原料要求、生產條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謂的“食品級”化妝品。
評價一個化妝品是否安全,需要評估它的原料安全性,同時還需要評估它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使用方式、貯存條件等,化妝品的安全性與它是否“可食用”沒關系。
一些商家即使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產“食品”的原料來生產化妝品,也并不代表生產出來的化妝品是安全的。對于未收錄在《化妝品已使用原料目錄》中的“食品”原料,若想作為原料添加至化妝品里,還需對其皮膚刺激性、皮膚致敏性、光毒性、光敏性等進行毒理學評估,經全面評估認為安全的,并經國家藥監局化妝品新原料注冊或者備案后,方可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
不僅可食用不能代表安全性,甚至一些可食用或者在食品中廣泛存在的物質被收錄為化妝品禁用原料,禁止添加在化妝品中,比如:魔芋、維生素K-1等。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是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于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因此,化妝品不是為食用而設計的產品。在化妝品的日常使用中,如偶爾少量從口唇部攝入化妝品,例如:口紅、唇膏被舔食入口,也不必過于擔心,因為這種攝入量較小,仍在安全容許的范圍內。但如果兒童把化妝品誤當作食品,主動大量攝入,則可能導致健康風險,如果出現不適癥狀,還應及時就醫。
國家藥監局提示,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標簽禁止標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化妝品的標簽宣稱“食品級”“可食用”等,違反了化妝品標簽管理的法規規定,應予禁止。
美商社注意到,近年來,大眾對化妝品安全性的要求越來越關注,化妝品品牌也開始內卷,以至于打出“食品級化妝品”這樣的噱頭。這種行為無非是利用與消費者之間的信息差,欺瞞消費者,非長久之計。
其實,化妝品用食品級來表達安全有無意義,一位化妝品業內人士曾一言蔽之,“辣椒可以食用,但用來擦臉安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