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百益基因科技公司因違規生產NMN產品被罰沒6萬余元
近日,信用中國上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通知,顯示寧波百益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因違規生產NMN相關產品,被寧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沒60764.23元。
圖源:信用中國
據悉,該處罰通知文號為甬鄞市監處罰﹝2021﹞601號,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8月18日。該公司違法事實如下:
經查明,2020年8月底,當事人寧波百益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許輝通過微信購買了β-煙酰胺單核苷酸(英文簡稱“NMN”)100克,支付金額1000元。 2020年9月21日,許輝在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注冊了一家名為“蘭山區輝昂百貨商店”的個體工商戶,并取得了食品經營許可證。當事人使用上述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在淘寶網上開設店鋪,銷售NMN9600后改名為“新康健NMN食品店”的店鋪(后改名為“新康健食品店”)。
經查,該店鋪實際由寧波百益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經營。2020年年底開始,當事人將上述NMN與從超市購買的西蘭花粉、淀粉進行了混合。同期,當事人從網上采購了含有NMN的糖果片1000片、空瓶30個,另從以前從事藥商工作時認識的朋友處拿了空膠囊6500粒,同時對包裝標簽進行自行打印。
圖源:信用中國
2021年1月20日至2月21日期間,當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根據客戶需求,以NMN糖果片、NMN混合粉末裝袋、NMN混合粉末和空膠囊分別裝袋、NMN混合粉末裝入空膠囊后再裝入空瓶中等四種方式進行網絡郵寄銷售,訂單共計23筆,營業額14800.23元。其中金額為2136元的一個訂單消費者進行了退款,故當事人實際取得經營收入12664.23元。扣除銷售部分成本1900元,實際銷售利潤為10764.23元。
另查明,上級部門轉發的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經營司下發的市監食經(司)函〔2021〕4號《關于排查違法經營“不老藥”的函》稱:NMN在我國未獲得藥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和新食品原料許可,即在我國境內,NMN不能作為食品進行生產和經營。 綜上,本局認定當事人生產銷售涉案NMN制品的貨值金額為14800.23元,違法所得為10764.23元。
執法人員認為,當事人在NMN未在我國獲得新食品原料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采購的NMN原料加入超市采購的西蘭花粉、淀粉進行混合、分裝以及采購含NMN的糖果片并通過網店對外銷售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屬于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但未通過安全性評估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應當予以處罰。 同時,當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采購的NMN原料加入超市采購的西蘭花粉、淀粉進行混合并分裝以及采購含NMN的糖果片分裝后通過網店對外銷售的行為,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屬于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的行為。
圖源:企查查
據企查查顯示,寧波百益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注冊于2020年9月23日,注冊資金1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許輝,同時也是該公司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為100%。此外,企查查顯示,該公司目前顯示為“注銷備案”,注銷原因是決議解散。在今年4月14日,該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決議解散,擬向寧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注銷登記,請債權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文/北青網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