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電商涉嫌傳銷?這位執法官員給出四點忠告
我聽說過一句話:互聯網時代有問題的企業都是好企業。我們有時候也會有一種想法:這個企業沒有問題了,是不是快不行了?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企業都沒有問題,那我們很多基層的辦案人員是不是就不去杭州了?所以我今天還是跟大家聊一聊讓大家操碎了心的一個話題——涉傳問題。
大家關注社交零售涉傳的問題又過了一年,但是該發生的已經發生了,沒發生的害怕發生。在疫情期間,誰也出不了門,誰也查不了誰;但是疫情一緩和,我們一些重災區的執法人員就跑出來了,直奔杭州查了很多公司。事實上這些公司在疫情期間對災區是有貢獻的,他們獻了不少愛心,最起碼也捐了口罩,但最終愛心還是換來了狠心。包括我們有些區縣執法人員也蠢蠢欲動,我就說,“兄弟們,咱們緩一緩?!倍@些情況在全國來看只是冰山一角。
01監管環境喜憂參半
我以一線執法人員的角度來看,這個行業面對的監管環境可以說是喜憂參半的。
一是外部執法形式寬嚴相濟。一方面,大家的營商環境在逐步改善,隨著公安部規范性文件的出臺,市場監管總局也可能會出臺修改、明確計算方式和管轄權這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同時以浙江省杭州市政府職能部門為首的地方政府也正在采取相關措施幫助企業應對問題。但另一方面,在上次市場監管總局召開的掃黑除惡會議中,整治的重點方向也包括傳銷、電商平臺及民生領域。這些都在釋放著執法范圍正在擴大、執法力度正在增強的信號。
二是行業內各企業參差不齊。現在部分企業的規范方面已經做得非常不錯,很多企業也在做一些模式上的規范調整。還有很多企業開始做自主品牌,一些根正苗紅的優質新企業也在崛起。但是因為社交零售發展太快,隨著行業競爭不斷加劇,部分企業在模式和發展上陷入誤區,又將供應鏈、市場營銷人員等方面的挖墻腳現象搞得轟轟烈烈,這些行為都在傷害著社交電商這個行業。
三是行業普遍存在關于是否合規的困惑和迷茫。今天的很多社交零售從業者,他們從來沒有干過傳銷,甚至不了解傳銷是什么,所以面對風險來臨的時候簡直手足無措。然而政府、專家、律師和各地執法部門對傳銷的解讀都不一樣,很難對其有一個具體的定義。所以作為基層執法人員,我們很希望在這方面也能夠像西醫一樣,做個CT、驗個血就能快速地得到結果——到底有沒有毛???是什么毛病?但是我們現在的實際情況更像中醫,要靠不同水平的人“望聞問切”來判斷具體案例合法與否。
實際上,從《禁止傳銷條例》所列的關于涉傳的三個特征,到《刑法》的相關司法解釋都有很清晰的表達,但它又像航天飛機一樣深奧。法律很簡單,就這幾句話,但是行業很復雜,傳銷的類型也非常多。并且經過這么多年的發展和演變,傳銷已經出現了很多不同的變異形式,在特征和邊界上很模糊,同時各地的執法實踐和標準也不一樣。因此,我們必須要結合公司具體運行的情況進行分析和判斷。
02行業發展風險與機遇并存
2021年將是社交零售行業的變局之年,風險與機遇并存。我有以下幾個看法。
一、行業定位。我認為社交零售是一個良性且符合人性的行業。我們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和社會問題,實際上歸根到底就是部門怎么管,企業怎么做的問題。一方面,存在即合理。中國社交零售起碼有幾千萬從業人員,他們都是自愿加入的這個行業,誰都不敢、也不能隨隨便便地把“傳銷”的帽子給他們扣上去。另一方面,社交零售的商業邏輯和法律邏輯存在沖突是顯而易見的:目前這個行業是賠錢做吆喝,資方投資幾個億絕對不是為了違法犯罪。但是,哪個行業是只有消費者沒有生產者、只虧錢不賺錢的呢?
二、行業現狀。社交零售之所以形成當前的尷尬現狀,我認為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法規滯后。十五年前,為了規范直銷行業,《禁止傳銷條例》也配套出臺。當時誰也想不到,若干年以后會有一個社交電商橫空出世,到現在督促性質的《禁止傳銷條例》已經不適合它了。為什么條例到現在還沒修改?這里也有一種說法,叫存在即合理,因此我們現階段還不得不面對這樣的尷尬。就像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拖拉機一樣,它慢慢地在你前面跑,你的奔馳車再快也沒有用,同時你還不能超車。所以,我認為在條例還沒修改的情況下,只有企業主動進行調整。我們得學會適應和變革,在適應中求生存、求發展。
第二,執法不規范。執法不規范的問題其實還是執法利益掛鉤的問題。這個與地方財政困難和執法權下放到地方政府兩個原因都有直接的關聯。不過,隨著營商環境的改善,以前部分趨利的執法方式肯定會被逐漸約束,執法的水龍頭也會越擰越緊?,F在我們的操作重點是什么?大家要做到形勢共享,資源共享,團結起來抵制破壞性執法。
第三,行業有硬傷?,F在要求對企業的模式進行大的調整并不現實,而多數在文化建設、品牌運營方面都還做得不錯的企業基本上就不會出什么事。有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最近非常火爆的興盛優選,它現在的運行模式已經基本上看不出什么傳銷特征了,在防涉傳這方面做得非常好?,F在社交零售在風口浪尖上,所有的問題都會被聚焦、放大。如果說某個企業,尤其是那些利用規范企業留下的空擋機會企圖通過不規范手段來搶奪和發展市場的企業,在涉傳這方面自然就存在很大問題,然后就會被查,接下來給行業也會帶來較大負面影響。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存在這種問題模式的企業上不了市,就算上市以后它也管不了幾年。上市對它們來說可能并不是好事情,魚與熊掌不一定兼得。
總的來看,2021年的市場競爭會更加激烈,監管和執法的寬度會更寬,同時執法的行為也會更加規范,行業應該向品牌化和品質化的方向去發展。
在目前政策環境下,我對社交電商企業的建議是:關注品質,引導消費;小盤模式,低調運行;小心防范,預警隔離;主動溝通,適應環境。
最后,建議社交零售行業的企業家們努力工作,一起規范,一起應對,一起發展,共同為中國社交零售的未來營造一個健康寬松的環境。
來源:《知識經濟》雜志
(本文整理于一位非常關注我國涉傳問題的基層監管人員的私下交流,故隱去具體身份,僅供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