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級代理涉嫌傳銷 溪秀微商或進入“死循環”
在《溪秀微商連載一:黃圣依、林志穎代言的溪秀微商 產品虛假宣傳肆虐》中,清揚君帶大家了解了溪秀微商的產品存在大量的虛假宣傳,本文我們來了解一下溪秀的代理制度。
微商品牌溪秀隸屬于廣州溪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文統稱“溪秀微商”),2017和2018年溪秀微商分別簽約了黃圣依和林志穎為公司代言人。
企查查數據顯示:溪秀微商,成立于2015年8月28日,注冊資本300萬元,實繳資本0元,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刁朋獨資持有公司100%股權。
溪秀代理商提供的最新《溪秀總價格表明細》顯示,目前溪秀微商團隊是分產品系列招商的,積雪草系列和墨藻系列采用的是五級代理分銷,洗護產品采用的是四級代理分銷。
其中,積雪草系列和墨藻系列的代理級別和投資門檻為:天使級別199元,市代級別870元,省代級別2700元,總代級別9000元,大區級別19800元。
洗護產品的代理級別和投資門檻為:二級代理199元,一級代理1404元,總代級別5220元,大區級別15120元。
從《溪秀總價格表明細》中不難發現,溪秀微商代理級別越高,投資金額就越高,產品價格也越便宜。以主打產品冰感透肌舒緩面膜為例:零售價68元/盒,天使拿貨價格44元/盒,市代拿貨價格29元/盒,省代拿貨價格22.5元/盒,總代拿貨價格18元/盒,大區級別拿貨價格15元/盒。大區與天使之間的利潤差為29元,毛利率為193%(29÷15*100%)。
有代理商告訴清揚君,溪秀微商大區級別的代理商不僅可以獲得等級差價利潤,還可以通過招大區級別的代理商獲得公司大概1000元的獎勵,而且只要團隊業績好,公司還有很多其他的獎勵。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清揚君認為,溪秀微商并非直銷企業,其設置的五級代理分銷模式遠超法律規定的三級代理。同時,溪秀微商通過讓代理商認購產品收繳入門費,代理商通過“拉人頭”獲得獎勵,以及依據團隊業績獲得獎勵等方式符合《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特征,涉嫌非法傳銷。
另外,清揚君在“騰訊靈鯤金融風險查詢舉報中心”小程序發現,“溪秀面膜”已被標記1990次,主要標簽為發展下線拉人頭。
值得關注的是,在閑魚等二手平臺有大量溪秀產品在低價清貨。
以冰感透肌舒緩面膜為例,零售價68元/盒的“小綠膜”,在閑魚上眾多賣家的銷售價格低至16元、18元,甚至還有以13.5元賠錢銷售的。有賣家直接在產品介紹時稱“大區不干了,低價出貨”、“全網最低價 溪秀正品”、“清貨”、“清倉”等。參照代理商拿貨價格表可以看出,很多低價清貨的都是溪秀高級別的代理商,甚至連最高級別的大區也在清倉、清貨。
清揚君認為,大量最高級別代理清貨的現象,直接透射出做溪秀微商并不掙錢的事實,也反映了溪秀微商面臨的窘境并且存在著大量的問題:
1、管理混亂、控價無力;
2、招新陷入困境,高級別代理分銷遇阻;
3、代理升級后,囤貨大增,亟需變現;
4、高層代理清貨,低價代理更加難做;
5、產品亮點不足,模式優勢盡去,代理信心驟降。
實際上,清揚君覺得溪秀微商已經走入了一個“高級代理無利潤清貨——消費者網購低價產品——低級代理產品滯銷——投錢囤貨升級(或者清貨走人)——升級后大量庫存清貨”的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