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案在京舉行
6月24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在京舉行,審議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等。
6月24日上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
趙樂際委員長主持。新華社記者 姚大偉 攝
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施行,2015年進行了全面修訂,2018年和2021年進行了兩次修正。
此次修法采取“小切口”模式,聚焦突出問題,補齊監管短板,守牢安全底線。修正草案共3條,主要規定了對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加強監管、將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納入注冊管理、嚴厲懲處有關違法行為三方面內容。
在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納入注冊管理方面,修正草案明確,生產企業應當按照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違法生產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此次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修改完善治理平臺“內卷式”競爭方面的規定;完善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協調機制相關規定;合理設置平臺經營者處置平臺內經營者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義務;細化對侵害數據權益、惡意交易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定;對大型企業等經營者濫用自身優勢地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作出規定等。
特別是,本次修法針對網絡領域競爭新情況新特點,進一步完善了相關規定。針對實踐中比較突出的平臺“內卷式”競爭,修訂草案明確平臺經營者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平臺內經營者按照其定價規則,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來源:庶正康訊 圖源:朝文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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