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案嫌犯為脫罪花840萬行賄 法院判了
湖北一傳銷案嫌疑人為脫罪,竟花840萬買通公安局長等人!相關涉案人員已被判刑!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起徇私枉法案件:涉案支隊長、大隊長分別獲刑三年、一年五個月,時任公安局局長被另案處理。
2014年,任某國經營的公司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湖北省潛江市公安局立案偵查。之后任某國支付了840萬元給中間人李某。李某向時任潛江市公安局局長肖某行賄190萬元,又分別給調查該案件的支隊長王某和大隊長熊某送了40萬和20萬元。肖某安排支隊長王某銷毀涉及任某國的犯罪證據。2016年,任某國因涉嫌犯罪證據不足,未被移送審查起訴。
2019年,該公司其他涉案人員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刑罰,任某國卻未被追究刑事責任。兩年后,在省公安廳介入下,任某國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被重新立案偵查,目前已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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