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解讀:保健食品新功能制度“破冰” 賦能產業創新
2024年1月5日,由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主辦的“2023年食品安全與健康熱點科學解讀媒體溝通會”在京召開。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副理事長、南昌大學食品科學與資源挖掘全國重點實驗室主任謝明勇對此做出了解讀。
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副理事長
南昌大學食品科學與資源挖掘全國重點實驗室主任 謝明勇
觀點一:“破冰”保健食品功能聲稱管理模式,為產業創新發展開辟新路徑
1995年我國對保健食品實行注冊制以來,保健功能及評價技術規范一直由政府主導制定,企業研發注冊依賴并受限于主管部門制定的功能范圍和技術規范?!侗=∈称沸鹿δ芗夹g評價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發布實施,打破了保健食品功能聲稱的固有管理模式,為更多社會力量參與保健食品功能聲稱體系建設開辟了路徑。24項保健功能聲稱與保健食品新功能構成了一個24+的有機整體,對24項保健功能形成重要補充,構建了“政府發布成熟功能目錄,產業研究創新增補”的科學動態管理模式,激發企業創新研發的內生動力,能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觀點二:基于行業長期實踐,科學定位24項保健功能聲稱
《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非營養素補充劑(2023年版)》(以下簡稱目錄)將原來的27項保健功能調整為24項,24項保健功能聲稱不僅是基于保健食品行業20余年應用實踐的進一步完善,也體現出整個行業對24項功能的認可。24項保健功能聲稱首先是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設定的保健功能定位;其次是具有充足的科學依據、評價方法和判定標準;其三是指出明確的適宜人群和不適宜人群;其四是國際上也有類似功能聲稱和相關產品;其五是保健功能名稱表述更加科學嚴謹,通俗易懂,能夠被消費者正確理解認知,避免與藥品的疾病預防和治療作用相混淆。
觀點三:《實施細則》初衷明確,凸顯三大監管創新
《實施細則》的初衷是鼓勵引導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社會力量開展功能創新和產品研發,進一步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其創新點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是新功能產品實行上市前審評和上市后評價相結合的監管模式。新功能評審前,應當通過符合要求的至少1家食品檢驗機構或臨床試驗機構驗證評價;新功能保健食品上市后,提供不少于2家符合要求的食品檢驗機構或臨床試驗機構出具的新功能評價方法驗證報告,形成了保健食品新功能及產品上市前審查和上市后監測全過程監管。第二,是關聯審評審批,建立新功能建議和新功能保健食品關聯審評審批機制。任何建議人同步提出新功能建議和對應的新功能保健食品注冊申請的,在資料接收、審評、審批等各環節實行關聯,開辟綠色通道,優化內部流程,促進科研成果向產品上市的快速轉化。 第三,是功能聲稱分級動態管理。新功能保健食品上市后,依據科學共識程度對保健食品功能聲稱實行動態管理,可依據評價結果調整保健功能聲稱限定用語,用科學監管理念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專家建議:
建議一:加強政策解讀、完善配套體系,促進新功能保健食品落地生效
保健食品新功能申報對企業來說具有較大挑戰。因此,建議有關部門和科研院所,從立項、預評審、評審等階段進行政策解讀,建立新功能研究指南和評審細則等相關配套體系,采取開放的管理方式,集思廣益,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相關工作,避免企業在申報過程中由于對審評方向把握不充分,造成推倒重來的申報窘境,努力推動保健食品新功能及其產品盡快落地見效。
建議二:強化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積累保健食品功效作用的科學證據
保健食品是一個涵蓋食品科學、營養學、醫學以及生物學等多學科交叉融合且功能各異的產品,同時又服務于復雜的人群個體。因此,需持續不斷地對保健食品功能因子及活性成分與人體健康的相關性進行深入研究,充分掌握保健食品功效作用的科學證據,并構建數據庫。同時,企業還應積極在設備更新換代、應用高新技術、優化改進工藝等方面提升創新能力和水平,開發出符合消費者不同需求的多樣化新產品。
建議三:加強科普宣傳,提升消費者對保健食品功能聲稱的認知水平
加強對保健功能聲稱的科普宣傳和消費引導,科學解讀保健食品功能聲稱的釋義,從功能作用的生理或保健意義、影響功能作用的其他因素和條件限制、現有科學認知及其局限性三個方面,解讀保健功能的科學內涵,引導消費者科學認知、理性選購、放心食用正規保健食品,營造保健食品安全良好的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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