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印發
近日,重慶市藥監局、市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重慶市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細則》共七章四十六條,分別為總則、職責與義務、不良反應報告、不良反應分析評價、不良反應調查、監督管理和附則。《實施細則》明確了其適用范圍為在重慶市范圍內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及其監督管理;明確了市和區縣兩級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明確了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境內責任人、受托生產企業、化妝品經營者、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醫療機構的監測報告責任和義務;明確了化妝品不良反應報告與分析評價、調查與風險處置以及監督管理的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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