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虛擬電器”竟是傳銷,女子因此獲刑
以投資虛擬電器為幌子,暗中發展下線,這種行為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更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法規。
近日,經仙游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陳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六萬元。
案情回顧
經營美容店的陳某通過網絡認識四川黃某,相聊甚歡之下,黃某向陳某介紹其投資的生意——“虛擬電器”。
通過某平臺投資購買電器,不需要發貨,購買后的價款分期返利,返利時間有10天、30天、75天等,返利時間越長,投資回報越高。另外直接介紹別人投資,可獲得其投資額2%的獎勵,間接介紹則獲得下線的下線投資額的1%。
陳某向其美容店的客戶介紹投資“虛擬電器”直接發展下線30多人,間接發展下線6人,涉案總金額600多萬元,非法獲利40多萬元。
仙游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
陳某以推銷商品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并據此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此文來源:仙游檢察,部分來源網絡,版權說明:以上文字及圖片來源于網絡,僅供學習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業用途,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臺贊同其觀點。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權或來源標注有誤,請及時和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迅速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