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保健食品領域首個團體標準正式實施
我國保健食品領域首個團體標準——《保健食品流通服務通則》(TB-2023)(以下簡稱《通則》)近日由中國商業聯合會發布,將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隨著公眾健康意識的提升以及人口老齡化的加速,我國保健食品消費呈現出產品多樣化、消費日常化、功能專業化、群體年輕化態勢。為進一步指導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保健食品經營健康發展,《中國質量監管》雜志社牽頭組織,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標準出版社等單位共同參與起草了《通則》,并由中國商業聯合會正式發布實施。
《通則》結合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充分考慮保健食品的經營管理水平和市場管理的實際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借鑒和參考有關監管制度、管理辦法等,廣泛征求了保健食品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科研院校、相關行業協會等的意見和建議,研究確定了《通則》的框架內容,包括保健食品流通服務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培訓要求、崗位要求、廣告和宣傳要求等方面。
在基本要求條目中,《通則》要求經營企業要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展示產品信息,包括生產者、批準文號、主要成分/標志性成分、產品保健功能釋義、檢驗合格證明、認證信息、售后服務等,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在培訓要求條目中,要求從業人員應參加專業機構組織開展的規范經營課程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及時學習新制修訂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相關標準及管理辦法等;在崗位要求條目中,要求企業設置經營規范審核員并應通過認證機構的年度職業信用評價;在宣傳要求條目中,要求經營企業應積極參與行政管理部門開展的保健食品科普宣傳活動,在審評部門注冊或備案的保健食品功能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專業解讀,由專業機構進行認證并經合規性評價后作為科普和宣傳推廣內容。
業內人士指出,《通則》的實施,可指導保健食品經營企業依據標準規范經營,提高從業人員服務水平,同時為監管部門實施精準監管提供參考依據,有助于營造守法誠信經營的氛圍,維護保健食品市場良好秩序,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