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眾籌,保底分紅?赤峰一女子引誘2000多人參與傳銷活動被公訴
11月24日,記者獲悉,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檢察院公布一則傳銷案件起訴書 ,被告人趙某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 從2019年3月開始,被告人趙某某參加到史某某注冊成立的富運三寶營銷策劃(北京)有限公司發起的“股權眾籌、保底分紅”的“新詩卷”傳銷組織,該組織以宣傳新中國紅色文化、拍攝電影、幫扶就業為誘餌,計劃出三幅畫、三款酒、三部電視劇、三部電影、三本書,其中已經推出一款新詩卷的酒,并制定規則規定只要投入10000元就成為富運三寶營銷策劃(北京)有限公司的股東,同時送給40件新詩卷酒,并且每天分紅18.5元,同時股東入股后,獲得推薦資格,直接推薦一人入股,獎勵20%提成,間接推薦1人入股,獎勵10%提成。
鼓勵股東吸納新的股東加入,并形成一定的層級關系,層級越高、下線會員越多,投資金額越大,獲得的獎勵就越高。被告人趙某某在傳銷活動中,于2019年6月份,在承德市隆化七天天域酒店舉辦的“新詩卷”傳銷活動推介會上,負責組織和宣傳活動;并提供銀行卡賬戶用于傳銷活動中各級股東會員繳納投資款,通過此銀行卡賬戶匯往傳銷組織的發起人賬戶,對傳銷活動的實施、傳銷組織的擴大起關鍵作用。
截止2019年7月份,趙某某直接推薦發展了下一線股東會員鄭某甲等共19人,鄭某甲等下一線股東會員又發展了馬某某等共15人的第三層級股東會員,第三層級股東會員又向下發展下一級股東會員,一直發展到第二十五層級,共發展下線股東會員2135人,這些不同層級會員都向“富運三寶營銷策劃(北京)有限公司“股權眾籌、保底分紅”的“新詩卷”項目進行數額不等的投資。
案發后,被告人趙某某于2019年12月14日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趙某某,以在“富運三寶營銷策劃(北京)有限公司宣傳的新詩卷股權眾籌、保底分紅”的項目投資為名,要求參加者投資獲得股東會員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參加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文來源: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