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漢禾御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組織策劃傳銷被行政處罰50萬元
近日,微商電商調研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發現一則行政處罰信息,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威市監銷行處字〔2021〕1號,處罰日期為2021年2月23日,處罰機關為威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該行政處罰信息詳情顯示,其處罰依據為《禁止傳銷條例》,違法行為類型為組織策劃傳銷,主要違法事實為組織策劃傳銷活動,行政處罰內容為沒收違法所得25232元和罰款50萬元。
經查,榮成漢禾御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為湯文革,注冊資本為680萬元。據最新年度報告顯示,該公司的實繳資金未知,參保員工為0人。
另外,該公司在2018年4月份注冊了一個微信公眾號,名為“漢禾御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據該公眾號介紹,榮成漢禾御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從事生物技術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和功能性食品的研發與銷售,并擁有多位生物科技領域里的高端研發顧問及技術人員。目前公司利用傳統的生產工藝與現代的發酵技術相結合,選用優良的紅曲菌種生產出純天然的功能性紅曲,以及紅曲相關的系列產品。其秉承為健康保駕,為生命護航的理念,做一個有良心,有使命感的中國企業。公司承諾其所提供的產品以天然、安全、健康、有效為目的,嚴把產品質量關,以服務客戶為最終原則,用優質的產品,優秀的理念和優厚的服務回報消費者,回饋社會。
另外,還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該公司還有兩則關于廣告違法的行政處罰信息。早期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的處罰決定日期為2018年9月3日,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魯榮市監處字[2018]0086號,處罰機關為榮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該行政處罰信息詳情顯示,其違法行為類型為廣告中含有虛假內容/其他廣告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內容為罰款0.1萬元。
而近期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的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3月17日,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榮市監行處字〔2021〕1034號,處罰機關為榮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該行政處罰信息詳情顯示,其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違法行為類型為廣告類,主要違法事實為發布虛假廣告、發布食品廣告使用疾病治療用語,行政處罰內容為罰款1200元。
同樣的,在今年6月初,榮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微信公眾號“榮成市場監管”上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件,其中就有榮成漢禾御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對此,微商電商調研將繼續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