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愛小兔網絡有限公司涉嫌拉人頭傳銷被行政處罰
近日,微商電商調研在啟信寶上發現一則行政處罰書,決定文書號:杭拱市監稽罰處〔2020〕041號,處罰日期為2021年4月9日,處罰機關為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該行政處罰詳情顯示,其處罰事由為杭州愛小兔網絡有限公司涉嫌拉人頭傳銷案,處罰依據為《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而處罰內容為當事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二)項“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之規定,屬于組織、策劃傳銷活動的違法行為。
經查,杭州愛小兔網絡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為張云麗,注冊資本為166.6667萬元,實繳資本不詳。
另外,該公司在2020年3月份注冊了一個微信公眾號,名為“杭州愛小兔網絡有限公司”。
據該公眾號介紹,杭州愛小兔網絡有限公司是一個為中小賣家提供“以人中心”的銷售方式的新零售公司,以“短視頻+直播”業務為核心,孵化素人,簽約成熟達人,幫助KOL實現全方位的商業變現規劃。公司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成為全網優質內容生產商和提供者。
公司以短視頻直播培訓為核心,開展短視頻+直播代運營、影視制作、紅人IP孵化、短視頻內容矩陣營銷、明星KOL短視頻+直播種草/帶貨、私域流量解決方案、信息流廣告投放等業務,幫助企業與個人與目標受眾緊密互動進而持續產品內容變現。
(圖片來源于微信公眾號“杭州愛小兔網絡有限公司”)
那么,該公司為什么會被行政處罰呢?我們聯系了一位知情人小王,想要詢問其公司模式等方面。小王表示公司是采用銷售分傭金的模式,但因為股東出問題,所以項目和公司都已經解散了。
目前,該公司的微信公眾號也停留在2020年8月5號,不再更新。
對此,微商電商調研將繼續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