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定性為傳銷,在美上市后,云集微店再次改名回到中國“撈金”
由于國際局勢的不斷變化,我國在全球范圍內的經濟地位也變得越來越重要,相比之下,一些在國內被認為是違法犯罪甚至定性為傳銷的東西,到了國外就可能會放寬標準,一些甚至還在美上市。不少人看到“外國上市”的字樣便認為其可靠,殊不知它可能本就是“出口轉內銷”的結果。
云集微店回國撈金
據中經網報道,云集微店原本是我國一家十分典型的電商企業,在互聯網商業發展初期就開始著力,03年創辦小也香水,這也是我國當時代理銷售品牌香水的頭部網店,7年時間創下年銷售額1億的好成績。然而很快,其產品被曝假冒偽劣,商業模式更是涉嫌傳銷,在被一輪罰款后遠離了國內市場。
可讓人沒想到的是,這個企業現在卻改名,又重新回到了國內“撈金”。
據了解,云集微店現在改名為云集,通過縮減人員構成的方式來精簡原本的“傳銷”模式,但根本上依舊是依靠拉人頭。被拉進來的需要交納培訓費,每拉一個可以獲得提成,只是層級由原本的數個主管、經歷變更為客戶主管和經理兩個層次。
神奇的是,這家在我國被罰款近千萬后在美納斯達克卻悄然上市,甚至估值達到了24億美元,如今,新的宣傳又開始了。
云集微店被定性傳銷
報道指出,雖然云集微店買賣商品,擁有實體經營的相關證明,但它當時在國內的經營活動卻依舊是涉嫌傳銷的,從“店主”到“導師”再到“合伙人”,一環扣一環,發展到2016年時,其全國的店主就已經達到了近32萬,而導師不過1800人,合伙人167人,每個店主還都需要繳納一定的平臺使用費,上級按人頭數分錢。
很顯然,這樣的行為就是典型的三級傳銷模式,也因此被有關部門罰款并責令整改。專家指出,一般這種傳銷平臺的最典型案例就是所有的商品售價遠高于市場價或者是假貨很多,而大部分“店主”或者其他層級的人想的都是拉人頭賺錢而不是買賣商品,那么這個平臺就可以被認定為是傳銷。
只是其還表示,整改后的云集就像是踩在“鋼絲繩”上,一方面它確實是在不斷賣貨,為社會發展創造一定價值,另一方面傳銷的模式又很容易讓云集的一些服務人員陷入到拉人頭的“瘋狂”中,從而一定程度上成為真正的傳銷人員,在這兩者之間的長期搖擺使得云集不能被直接定性為違法傳銷,只能說過界后進行罰款。
現在的云集依舊維持著與傳銷極為相似的模式,并且改名后回國撈金也不會有什么黑名單的不良信息限制,但其風險和實際的經營模式卻依舊值得質疑,畢竟商品交換才能說是有價值的行為,拉人頭賺錢的拓展業務的方式對社會和發展完全沒有作用。
社會監管需要加強
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從原本灰色的地帶被暴露出來,云集只是其中的一個,它至今依舊還在撈金的行為提醒著所有人,我國的社會監管尤其需要加強。
法律能夠做的實在有限,曾經被定性為傳銷的企業重新回國上市并不是什么大問題,“浪子回頭”的戲碼在國內并不罕見。
但問題在于,社會發展是否需要這樣的一個企業,以及這樣的一套純粹以“割韭菜”為目的的經營模式和手段,各種群里的“砍價”和“搶紅包”已經足夠令人厭煩,現在云集也要進一步發展電商,對于市場的影響明顯需要更多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