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虛擬貨幣騙局!浙江宣判“NBY樂存幣”傳銷案
通過線下授課、面談,線上通過微信群聊等方式,結合區塊鏈概念宣稱虛擬貨幣,以投資虛擬貨幣和發展下線可以獲得高額回報為誘餌,大肆發展下線。4月9日,反傳防騙快訊獲悉,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虛擬貨幣傳銷案。
反傳防騙快訊了解到,陳某飛(已起訴)通過他人,率先了解到“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網絡傳銷平臺,遂在樂清市及其他地方積極發展該網絡傳銷平臺下線。
2019年3月起,陳某飛伙同王某鳴、王某艷、陳某瑾(均已起訴)以及被告人林某丹、王某燕在樂清市組織人員到杭州、溫州等地宣傳和發展,借由“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平臺”推廣該平臺虛擬幣NBY樂存幣。
同時,通過線下授課、面談,線上通過微信群聊等方式,結合區塊鏈概念宣稱NBY樂存幣是目前唯一的公共區塊鏈,具備安全、交易量龐大、有實體經濟做依靠、資金隨意進出等優勢,以投資NBY樂存幣可以獲得高額回報和發展下線可以獲得下線收益分成等為誘餌,吸引社會公眾投資NBY樂存幣。
王某燕在該工作室除負責日常性事務外,還承擔宣傳、培訓等職責。包括在工作室內負責給樂存會員和其他過來咨詢的人員介紹、宣傳“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平臺”、幫助樂存會員入金、提取盈利等。
受陳慶飛指使,王某燕還到過溫州松臺大廈給陳某飛帶來的人員上課,通過其本人銀行賬戶為陳慶飛吸收資金提供幫助,接待和聯系陳某飛發展的會員,給會員提供接收資金的銀行賬戶等。
2019年8月底,“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網絡傳銷平臺使用的“LeCun”APP出現提現和登陸困難。
2019年10月,陳某飛等人宣稱“LeCun”升級版“C-BOX”平臺上線,所有參與人員的資產均被放大三、四倍,但取出資產需要額外投入資金,投入100%資產,取出110%資產,七天內只能操作一次,還要搶單,至2019年11、12月份,“C-BOX”平臺關閉。
“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平臺”沒有實際經營活動,按照參與人員各自發展的人數來確定人員的等級地位。發展人員后下線達10代且總資金達到20萬元美元的屬于一星會員,發展3條線且每條線上產生一名一星會員則升級為二星會員,發展3條線且每條線上產生一名二星會員則升級為三星會員,發展3條線且每條線上產生一名三星會員則升級為四星會員,最終升級為全球合伙人。
每個被發展進入該基金平臺的成員,需至少購買500美元NBY樂存幣以獲得加入資格、注冊賬號。同一人可以使用多個手機號碼注冊多個賬號形成多個層級。
該網絡傳銷平臺通過靜態的基金收益和動態的發展下線獲取利益。
截至案發,以陳某飛為首的傳銷組織內部參與人員至少達130人以上,層級達9級,直收取參與人員繳納的資金數額累計至少1600余萬元。
樂清市人民法院認為,王某燕、林某丹的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別判處王某燕、林某丹緩刑二年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