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160多人參與“ST搜寶國際”傳銷組織 岳陽一女子被判5年6個月
3月22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一起網絡傳銷案,該傳銷組織以投資電子“原始股票”獲得高額回報為名開展傳銷活動,被告人王某淘加入該組織后,積極發展下線,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一審判處被告人王某淘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淘不服,提出上訴。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拆分模式 宣稱只漲不跌
2017年1月,被告人王某淘經朋友周某(另案處理)介紹加入“ST搜寶國際”網絡傳銷組織,該組織以其開發的“ST國際-TB交易網絡平臺”開展傳銷活動。
該平臺發行所謂的電子“原始股票”,該“原始股票”又以平臺發行虛擬的TB幣作為介質,TB幣的兌換以“美元”計算,會員在平臺上將投資的人民幣以7比1的比例兌換成“美元”,4“美元”又兌換1TB。會員購買的TB幣價格在2美元開始上漲,當TB幣價格漲幅至4“美元”時開始進行拆分,每拆分一次TB幣的數量即翻漲一倍,且只漲不跌,以此宣揚加入的會員可獲得高額回報,誘使社會公眾投資參與。
參與人員在繳納人民幣700元、3500元、7000元、21000元、35000元、210000元不等的費用后,即可成為該組織1星、2星、3星、4星、5星及商戶級別的會員,并獲得相應TB幣。當會員發展、吸收相當數量的會員或資金后,該會員又會被升級為金鉆會員、藍鉆會員、黑鉆會員和總監,其中金鉆會員、藍鉆會員、黑鉆會員和總監需分別完成一千單、三千單、五千單和一萬單的任務(每一單任務等于700元人民幣)。
TB幣在平臺上通過模擬股票的方式(只漲不跌)翻倍增值。根據該交易平臺規則,會員每發展一名下線,則該會員及其上線均可以獲得諸如推薦獎、管理獎、對碰獎、見點獎和交易獎等的TB幣獎勵,以鼓勵發展新會員。同時,每名會員下面只能放置兩名下線,并以此排列,形成層級。TB幣的用途被該平臺按比例劃分為原點復投、強制復投、強制消費、提現。會員可以在平臺上通過轉賣TB幣,或者將TB幣轉換成注冊幣后再賣給新會員獲利;平臺則通過會員間交易TB幣收取10%的交易費獲利。
為牟取利益 積極發展下線
周某作為“ST搜寶國際”岳陽地區負責人,為發展下線會員先后成立了向陽團隊、飄逸團隊、同心團隊和淘金團隊,被告人王某淘作為周某發展的直接下線,系淘金團隊的負責人。被告人王某淘先后以岳陽市岳陽樓區南湖水岸茶樓、亮山會所為據點,向他人介紹、宣傳“ST搜寶國際”傳銷組織及進行授課、講解“ST國際-TB交易網絡平臺”的運作、交易、盈利模式,積極發展下線會員,收取下線的傳銷資金。
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王某淘先后發展了張某1、姚某1加入該組織。隨后,張某1發展譚某2、劉某1等多人加入該傳銷組織;姚某1則發展了蔡某1等多人加入該組織。至案發,被告人王某淘通過傳銷活動直接或間接發展的會員層級達九級以上、發展的傳銷組織人員達160人以上,被告人王某淘本人亦成為該平臺黑鉆會員。
2019年5月左右,“ST國際-TB交易網絡平臺”關閉。2020年5月13日,被告人王某淘在浙江省紹興市被公安民警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