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影響力案件之牛某珠組織、領導“理想家園”傳銷活動案
基本案情
2016年5月以來,以陳德爐、史曉飛、陳德水、李磊、吳艷、張勇(均已提起公訴)等人為首的傳銷組織為實施傳銷犯罪活動,通過組織傳銷團隊,制定傳銷模式,搭建“理想家園”網絡傳銷平臺(以下簡稱“理想家園”),設置傳銷獎金獎勵制度,組織策劃宣傳活動,大肆發展下線會員,以“買賣紅酒”為名,欺騙和引誘他人注冊成為會員,按照一定的順序形成層級,要求會員必須購買排單幣才能在平臺上進行排單交易,設置了極具誘惑力的獎勵制度,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牛某珠是上述傳銷組織陳德水的團隊長。2017年2月,牛金珠使用自己的手機號碼、銀行卡等信息注冊了一個“理想家園”平臺賬戶,成為陳德飛的直接下線。
之后,她又利用其親友的手機號碼和銀行卡注冊了4個會員賬號,還從其發展的下線會員中接手了9個會員賬號并實際控制使用。
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牛某珠通過口口相傳的方式向親戚、朋友等介介紹推薦“理想家園”,并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中轉發“理想家園”平臺信息,向他人介紹該平臺的投資模式和收益情況,且多次參加由“理想家園”平臺組織的活動,以發展和壯大自己的團隊。至案發時,牛金珠發展下線層數21層、會員賬號38934人,非法獲利600余萬元。
處理結果
雙峰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牛某珠通過口口相傳等方式宣傳“理想家園”以發展下線會員,至案發時牛金珠共發展下線會員21層,下線會員賬號38934個,從中獲利600余萬元,對本案傳銷活動的實施起了重要作用,應認定為主犯。故判決牛某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典型意義
近年來,以“虛擬幣”“愛心慈善”“大病互助”“股權投資”“購物返利”等為幌子進行的新型網絡傳銷較為普遍。不同于傳統的傳銷方式,網絡傳銷活動范圍更廣,迷惑性、隱蔽性更強,造成的損失也更加巨大。本案即是該類網絡傳銷犯罪的典型代表。
該傳銷組織參與人員涉及多個省份,參與人員五十多萬人,涉案金額高達四百余億元,并租用境外服務器建立網站,以“買賣紅酒”為名,大肆發展下線會員,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破壞經濟秩序,該案的依法審結,是人民法院面對層出不窮的新型經濟犯罪,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的有力體現,也是人民法院通過司法實踐,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有力證明。
該案也警醒廣大人民群眾,要及時準確鑒別此類組織的危害性,理性選擇合法投資渠道,不被所謂的“快速致富”誘惑,避免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