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區塊鏈、虛擬貨幣搞傳銷 “樂存大健康”樂清最高領導人被起訴
近年來,區塊鏈、虛擬貨幣概念在互聯網迅速傳播,很多人只聽說過區塊鏈、比特幣,不知道區塊鏈是什么、虛擬貨幣是否值得投資,覺得很“高大上”。一些不法分子從中看到有利可圖,以此包裝傳統傳銷、詐騙手段,從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騙取財物。
2月21日,鷹鑒獲悉,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對樂清市首例利用區塊鏈、虛擬貨幣實施非法傳銷的犯罪嫌疑人陳某飛、王某鳴、王某某、陳某某作出起訴決定。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陳某飛通過他人,率先了解到“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網絡傳銷平臺,遂在樂清市及其他地方積極發展該網絡傳銷平臺下線。
2019年3月起,陳某飛與王某鳴、王某某以及陳某某等人在樂清市城南街道丹霞嘉園成立工作室,與王某(另案處理)在樂清市柳市鎮柳江北路金葉大廈成立工作室,還組織人員到杭州等地宣傳和發展,借由“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平臺”推廣該平臺虛擬幣NBY樂存幣。
在此期間,上述各被告人通過線下授課、面談,通過線上微信群聊等方式,結合區塊鏈概念宣稱NBY樂存幣是目前唯一的公共區塊鏈,具備安全、交易量龐大、有實體經濟做依靠、資金隨意進出等優勢,以投資NBY樂存幣可以獲得高額回報和發展下線可以獲得下線收益分成等為誘餌,吸引社會公眾投資NBY樂存幣。
“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平臺”沒有實際經營活動,按照參與人員各自發展的人數來確定人員的等級地位。該平臺規定,每個被發展進入該基金平臺的成員,需以至少購買500美元NBY樂存幣獲得加入資格,并通過靜態的基金收益和動態的發展下線獲取利益兩條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被告人陳某飛為“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平臺”樂清地區最高領導人。2019年3月,陳某飛帶領王某鳴、王某某、陳某某等人到浙江省寧波市學習考察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項目,并將該項目引進樂清。
陳某飛在樂成、柳市二工作室通過面授、面談,組織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公司高層來樂清授課,建立微信群,擔任群主,在微信群內發布各類宣傳視頻、文字,煽動他人進行投資和發展下線,并嚴禁群成員發布負面消息,如有群成員發布負面消息就會被踢出群,通過線上、線下解答會員咨詢,教授會員注冊會員賬號,幫助會員購買虛擬幣入金和進行賬戶資產提現、轉讓等資金操作,從中獲取收益。陳某飛還組織人員到杭州、福建等地發展下線。
被告人王某鳴為陳某飛的間接下級,為“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平臺”樂清地區主要授課人。2019年3月,王某鳴出面租用樂清市城南街道丹霞嘉園一房屋作為工作室,并由陳某飛、王某某、陳某某等人共同分擔房租。
王某鳴通過授課、在微信群內發布各類宣傳視頻、文字煽動他人進行投資和發展下線,幫助會員購買虛擬幣入金和進行賬戶資產提現、轉讓等資金操作,并從中獲取收益。
被告人王某某為王某鳴的直接下級,其經常在工作室內給其他會員上課介紹、宣傳“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平臺”,在微信群內發布利好消息等。
被告人陳某某為王某某的直接下級,向他人宣傳“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平臺”,建立微信群、擔任群主,當面或在微信群內進行宣傳,積極發展下線,并有幫助王某鳴、王某某等人及其下線操作平臺入金。
截至案發,上述四名被告人發展下線成員130人至38人以上,收取資金至少1600余萬元到400余萬元。其中,陳某飛非法獲利270余萬元。
樂清市人民檢察院認為,上述被告人結伙以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支付投資款為名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任何時候都要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高利息決不可持續,超高利息,就意味著騙取財物,發展人頭,而這就是非法傳銷中一種。在互聯網金融時代,手機APP泛濫,新生概念眾多,如區塊鏈、虛擬貨幣等,市民一定要提高分辨能力,避免陷入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