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拼單”為名收會費,“幫芒拼”集資詐騙案主犯被判無期
虛構幫助某電商平臺“拼單”的名義設立“幫芒拼”APP平臺,吸納會員收取會費,以獲取返利的方式實施詐騙犯罪,涉案金額15億余元,損失金額5億余元,集資參與賬號47萬余個,集資參與人遍布全國各地……
近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幫芒拼”集資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韓某某等5人犯集資詐騙罪,被處以無期至有期徒刑五年不等;被告人廖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被告人張某某犯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據悉,該案是目前貴州省檢察機關辦理的涉案金額最大、造成損失最大、參與人最多、涉及省份最廣的一起集資詐騙案件。
此前,2020年8月14日上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經查,2018年,被告人韓光找到被告人袁國淞、韓超,三人在韓光的組織下商議出一套以虛構幫助某拼單平臺“拼單”為名,通過吸納會員收取會費,讓其進行幫助“拼單”的刷單行為,從而獲取返利的模式來進行集資詐騙。
同年7月,韓超通過淘寶商鋪找到被告人孫曉,要求其幫助制作相關手機軟件。隨后,孫曉完成了一個名為“幫芒拼”的手機APP。據悉,該APP并不能關聯到某拼單平臺,也不具備幫忙拼單的功能,實際功能只是吸收會員資金后在軟件圖庫當中進行圖片點擊和切換,以“瞞天過海”。
在“幫芒拼”APP開始運行后,孫曉負責對該APP的日常完善及升級。與此同時,韓光找到被告人歐陽科作為后臺服務器運行技術人員,負責運行“幫芒拼”APP,解決因為點擊人數過多造成APP卡頓等日常維護事項,孫歐二人共同幫助“幫芒拼”APP順利運行至案發。
期間,被告人韓光等通過“幫芒拼”APP,給會員虛構了只要點擊APP上的“拼單”,就可以幫助他人在某拼單平臺購物,以此獲取返利的虛假宣傳。
據了解,“幫芒拼”平臺會員賬戶共分為6個等級,會員需繳納0元至4580元不等的注冊費用,方可獲得一年使用期限。而會員的等級高低,又決定了其每天能夠進行“拼單”的數量,從而直接影響會員的刷單報酬。因此,會員們陷入了只要充值購買越高級別的會員就可以每天得到更多幫助“拼單”的次數,獲取更多返利的錯誤認識。
2019年6月,韓超找到被告人廖禮雷,讓廖禮雷幫助其將2900萬余元港幣藏匿于廖禮雷位于貴州省福泉市家中廚房的天花板上,并給廖禮雷200萬元人民幣的好處費。
2019年7月19日,被告人韓光、韓超、袁國淞藏匿巨額涉案贓款后,將“幫芒拼”平臺關閉。此外,韓光還指使被告人歐陽科刪除后臺數據。隨后又提供資金以及他人身份證讓袁國淞、韓超躲藏在貴陽市內。
被告人張詠雪在明知韓光被公安機關追捕的情況下,收取韓光錢款,并使用“陳旭”身份證在貴陽市觀山湖區租賃房屋供韓光藏匿,并為韓光兌換10萬元港幣以及前往珠海幫助韓光購買不記名電話卡,幫助韓光逃避公安機關追捕。
2019年7月25日至8月21日,7名被告人陸續被抓獲。
經查,2018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18日,“幫芒拼”APP累計有478879名會員賬戶,實際對應支付寶賬戶58914個,共充值人民幣15.68億余元。其中經司法鑒定,因韓光等人吸收資金后將其用于揮霍賭博、取現隱匿、逃避返還,造成未能歸還的損失金額約為5.43億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