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約談5家化妝品企業
近日,青海省藥監局針對5家化妝品備案企業存在標簽標示虛假宣傳、化妝品功效夸大宣稱和標簽標識文字使用不規范等問題,對相關企業進行了責任約談,要求企業自查自糾、立行立改,確保整改到位。期間,向企業印送并讀解了新頒布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和即將于2021年5月1日施行的《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督導企業切實履行化妝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障消費者化妝品使用安全。被約談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負責人表示要引以為戒,警鐘長鳴,時刻緊繃質量安全這根弦,切實加強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設,提高全員質量安全意識,認真抓好整改落實,主動防控質量安全風險。
2021年是新頒布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開局之年。省藥監局將進一步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違法嚴懲的監管要求,堅持風險治理和優化服務相結合,認真梳理化妝品監管工作難點和風險點,排查可能存在的化妝品質量安全隱患,不斷探索和完善化妝品監管新模式、新舉措、新路徑,采取有的放矢、精準監管的防控措施開展監管工作,重點嚴防監管主體履職不到位和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等安全風險,力促本省化妝品行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