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立法規范“直播帶貨” 9月1日起施行
7月28日至31日,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在杭州舉行。其中,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浙江省廣告管理條例》,該條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修訂的《浙江省廣告管理條例》第二十條中,明確了“利用電視、互聯網等媒介以直播、短視頻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而在7月29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不難看出,隨著“直播帶貨”新業態的異軍突起,夸大宣傳、數據注水、售后欠缺等暴露出來的問題,也將逐步得到規范。
直播帶貨的背后也有水渾魚雜
從李佳琦、薇婭爆紅到羅永浩轉行做直播,電商直播已經成為全民參與的線上狂歡。智聯招聘發布的《2020年春季直播產業人才報告》顯示,直播行業的招聘需求同比增長132%;淘寶直播人才的平均月薪達到了9845元。
電商直播的異軍突起,吸引了越來越多的明星、主持人出現在各大小網紅的直播間里,一派熱鬧景象。
但是這場光鮮的狂歡背后,卻是水渾魚雜。
即便是李佳琦這樣的帶貨界“頂流”,也難逃翻車事故。不粘鍋粘鍋了,大閘蟹變小了,脫毛儀少了藍光清潔燈盒……在黑貓投訴平臺上與李佳琦有關的投訴高達271條。
由此可見,“貨不對板”、虛假宣傳已成為直播購物的大坑,不管是在什么平臺、什么直播間,總能讓你碰上兩次。
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的吳燕律師在接受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直播帶貨引起的糾紛基本上都是“消費者買到了與宣傳不符的商品,而帶貨方常常會說出一些夸張的宣傳語”。
目前正處于電商直播的紅利期,“五花八門的主播都在帶貨。”吳律師已經接到過多次直播購物引起的糾紛,“但這些人背后都會有公司或者運營團隊,很少有個體直播帶貨。”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自直播帶貨中頻頻翻車后,帶貨網紅們背后的公司也變得警惕起來。
杭州一家國內比較大的網紅造星工廠,早早地成立了“產品評審會”。一位公司內部員工向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透露,“如果有人想來找公司打廣告的話,要先拿樣品來評審,‘三無’產品會被直接斃掉。像化妝品的測評會讓不同膚質的人試測,食品則會讓評審員試吃,看看是否會拉肚子。”
此外,評審會會對合格的樣品進行嚴格的分級,堅持“優先帶貨優質產品”。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這么做的目的,都是為了防止網紅人設崩塌”。
浙江立法規范“直播帶貨”
隨著直播帶貨的的興起,夸大宣傳、數據注水、售后欠缺等問題也開始顯現。如何加強行業監管,規范行業發展,也成了很多人關注的焦點。
就在剛剛結束的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注意到,會上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浙江省廣告管理條例》。
在此前的小組討論中,有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專家和一些地方,針對“直播帶貨亂象”,提出有必要“予以規范、加強監管”。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直播帶貨這一新型交易模式對于擴大內需、刺激消費、穩定市場、帶動就業等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這一模式尚未完全定型,仍在不斷創新之中,應本著對新業態“包容審慎”的監管理念,作出原則規范。
所以在新修訂的《浙江省廣告管理條例》第二十條中提到:利用電視、互聯網等媒介以直播、短視頻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差不多同一時間,7月29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有關專家指出,《征求意見稿》對有關主體法律責任、嚴格規范網絡直播營銷行為、依法查處網絡直播營銷違法行為等都做了詳細說明。這意味著,直播帶貨即將從野蠻生長期,邁入監管規范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