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53萬余人!“云數貿”傳銷“為眾歸一”特大案件二審宣判
自2012年起,宋密秋(曾用名張健)自行設計的一套雙軌制傳銷制度,開始在全國各地依托云數貿公司,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大肆發展會員非法獲利。近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披露了一起涉及云數貿公司的特大網絡傳銷案,至案發,該傳銷案件涉及全國各地53萬余人。劉某等6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自2012年起,宋密秋(曾用名張健)自行設計的一套雙軌制傳銷制度,以“云數貿”為名義,在全國范圍內發展會員非法獲利,后宋密秋為逃避法律打擊,于2013年10月偷逃境外繼續開展傳銷活動,發展國內會員。
2015年9、10月份,被告人劉某、胡某彪、劉某菊在泰國監獄會見宋密秋,為了繼續控制其傳銷組織,宋密秋授權以“云數貿”為基礎,建立“眾衛歸一”傳銷系統,由胡某彪負責開發、運行“眾衛歸一”系統軟件,并負責部分非法獲利的保管工作。被告人劉某菊、張某軍、賈某彥等人負責發展下線人員加入系統。
“眾衛歸一”傳銷系統要求參加者繳納5000元進入系統成為原始股東,以等到公司上市能獲取巨額回報的方式進行宣傳,
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獲得推薦獎、層碰獎、見點獎等回報,并以推薦他人加入也能獲得提成作為返利依據。繼續介紹他人加入。
至案發,“眾衛歸一”網絡系統顯示會員層級達28層以上,會員人數達75530人。其中劉某菊下線人數36443人張某軍下線人數4050人;被告人賈某彥下線人數1749人。
2016年6月份,“眾衛歸一”傳銷組織被公安機關破獲后,劉某菊等人在宋密秋指使下又建立“為眾歸一”傳銷系統,并由李某負責安排開發“為眾歸一”系統軟件。
該系統要求參加者繳納500元進入系統成為會員,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截至案發,“為眾歸一”網絡系統顯示會員層級達120層,會員數達459215人。其中,劉某菊發展下線180711人,李某發展下線35443人,葛某霞發展下線13067人,張某軍發展下線34883人。
深州市人民法院認為,上述各被告人組織、領導以搞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在各被告人組織、領導的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均達120人以上,屬于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情節嚴重。
為維護經濟社會秩序,打擊傳銷犯罪活動,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及其悔罪表現,一審法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劉某菊等6名被告人8年到緩刑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10萬元到4萬元不等的罰金。繼續追繳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