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微商真的“轉正”了嗎?
今年7月15日,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公布的文件《關于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激活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鼓勵發展新個體經濟:支持微商電商、網絡直播等多樣化的自主就業、分時就業。鼓勵發展基于知識傳播、經驗分享的創新平臺。大力發展微經濟,鼓勵“副業創新”。
該《意見》一經發布,諸多從事微商的人紛紛在朋友圈開始轉發以及奔走相告,甚至連思埠集團董事長吳召國感都慨道,“微商終于得到國家層面的認可了,被鄙視了7年了。”
盡管國家鼓勵包括微商電商,直播帶貨等數字經濟形式的創業,但是相比于傳統的商業模式,微商,直播帶貨等模式,還是具有行業規范性不清晰,行業運轉方式的不透明,不公開的特點。這往往導致社會對其信任度不高,尤其是微商,畢竟微商企業具有真正的科研實力和生產實力、售后服務等配套硬實力的屈指可數。
盡管13部門發布了該《意見》,但是微商仍有難以克服的問題,例如三級分銷模式涉嫌傳銷問題,代理商的合法權益及售后問題,代工企業產品質量以及代理商虛假宣傳等問題仍非常突出與尖銳。如果說微商僅憑《意見》就想“轉正”只能說是一廂情愿,在諸多消費者以及主流媒體的眼中,微商仍是“危商”。
事實上,素質、水平參差不齊的代理商成了微商撕掉標簽的重要阻礙:在微信朋友圈中,喜提瑪莎拉蒂、巨資買下別墅、“躺賺”等夸張式宣傳盡管有所收斂,但并未完全消失。特別是諸多微商企業對于加入的代理商大部分不簽訂合法的代理合同的同時,還不開具購買發票。盡管微商在銷售方式上有的已可借助電商平臺、第三方APP或結合線上直播輔銷,但多數仍是以簡單的轉賬記錄為憑證。一旦出現退貨等問題,大部分代理商均無法提供有效的法律憑證證明其與平臺之間的法律關系,從而造成了大量的微商難民。
目前,微商從業者大致可以分為微商品牌和微商代理者,此前,在執行層面上,電商法規定“對于‘零星小額’交易可免登記”,這給部分微商群體留下了政策空白。而現新微商法規指出,微商代理等個體工商戶也或將被納入交稅范圍。政府部門及相關部門規定將對網絡經營者的監測進行加強監督和管理,并且提及網絡經營者的市場主體登記問題具體延伸至個體層面。未來,不只是微商品牌,微商代理等個體工商戶也或將被納入交稅范圍,針對微商群體更加完善的納稅政策將浮出水面。
回首微商發展的歷程,可謂是“金絮其中,敗絮其外”,微商企業之所以長期不被認可,主要是微商與直銷行業面對同樣的問題就是“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從少數制假售假的毒面膜再到朋友圈P圖炫富以及瘋狂拉人頭賺錢等行為逐漸擴散,最終,在媒體的聚焦曝光中貼上各種負面的標簽。
但不可否認,目前涉足微商的傳統品牌不勝枚舉,其中不乏歐詩漫、一葉子等國內知名品牌,且梵蜜琳、TST等微商原生品牌的崛起,這種品牌化的發展也在使這個圈層變得日漸規范化。在國家政策的扶持下,微商熱或將進一步發酵,但微信平臺更應加強對于電商交易的規定與監管,更也期望國家層面能將電子商務活動全面納入法治調整軌道,并出臺關于微商交易的專門法律。
此外,國家13部門發布《意見》是首次提到支持微商與直播帶貨等新商業形態,但是“欲戴其冠,必受其重”,扶持在前,監管必然緊隨其后,也希望微商企業與直播帶貨平臺做好自己,少一些商業套路以及坑騙手段,或許被大眾認可的新商業形態并不需要紅頭文件加持。
附:13部門聯合發文,首次提出發展15個新業態新模式!
- 微商,梵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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