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名傳銷人員領刑罰錢1585萬 多為山西籍離退休人員
熱直銷網快訊:記者昨日從廬陽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由該院依法提起公訴的石玉珍等45人組織領導傳銷案,經廬陽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日前正式宣判。石玉珍、王海棠等45人被分別判處一年零三個月至六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總計高達1585萬元的罰金。
檢察機關指控稱,2010年上半年,石玉珍經他人介紹加入了以“民間志愿互助理財”為名的純“資本運作”傳銷組織后,在廬陽區中鐵國際城小區、明發廣場小區等地開展傳銷活動,直接或間接發展王海棠、劉文芳等多名下線,而后層層發展。至2013年8月31日被抓獲歸案時,至少發展16層級800余人加入該傳銷組織,涉案金額2000多萬。
據承辦案件的檢察官介紹,該傳銷組織實行“三級八崗制”,按照購買股份多少劃分為A、B、C三個等級,其中又分為A1、A2、B1~B3、C1~C3共八個崗位。每個崗位均有明確的職責,并形成了較為完備的管理制度,與傳統的“五級三晉制”傳銷組織區別較大,是一種新型的傳銷模式,組織更加嚴密,手段更具欺騙性。
據了解,45名涉案人員中,僅有1人為吉林籍,其余44人均為山西籍,大部分在40歲到60歲之間,多為離退休人員,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僅有4人。2013年8月31日,上述人員在廬陽區某賓館召開傳銷會議時,被公安機關一舉抓獲。 東云 唐訴 本報記者 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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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傳銷模式對比
五級三晉制
又稱“五級三階制”。“五級”為:E級會員,發展1至2名下線;D級推廣員,發展3至9名下線;C級培訓員,發展10至64名下線;B級代理員,發展65至392名下線;A級代理商,發展393名下線以上。 “三階”即會員升為培訓員為一階,培訓員升為代理員為一階,代理員升為代理商為一階。
“五星制”
累計消費夠2980元即為一星;發展2個1星有4人且夠1萬元可升為二星;發展2個2星、1個1星有11人且夠3萬元時可升為三星;發展4個3星時有43人且夠13萬元,或有3個3星時發展61人且夠18萬元,或由2個3星時發展了84人且夠25萬元,可升為四星;有3個4星時需發展161個人且夠48萬元,或者有3個三星時需發展234個人且夠70萬元,可升為五星級。
在返還比例上,“五級三階制”是60%,“五星制”是63%,大同小異。返還方式上,“五級三階制”是按級別由高級別向低級別層層下發;五星制是由總部把錢直接匯入賬戶,并防止高級別人員攜團隊獎金潛逃問題的發生。
三級八崗制
加入者必須先購買股份(一股為2330元),購買21股計48930元后獲得加入資格即成為股東A1。每一加入人員最多可發展三名直接下線,形成三條直接下線,在每條線上按照A1至C3八個崗位逐級晉升的順序組成層級,將每個加入者(A1)交納的48930元從A2至C3逐級按照比例分配給各層級人員,通過不斷發展人員及自己所處的級別按照不同比例提成,牟取利益,依此建立起“三級八崗制”的上下級網絡關系。
與傳統傳銷相比,該傳銷模式一方面減弱了對加入者的人身控制,明確規定A級可以申請退出,B、C兩級可以轉讓和繼承,從而增強了欺騙性。在這個傳銷組織內部等級不同其職責權限不同,其中,A1、A2主要發展下線;B1、B2租借房屋、制定工作計劃、組織學習、幫助A級成員做好其他服務性工作,做好傳幫帶,加快團隊發展,B3主要從事出納和管理團隊;C1、C2從事財務帳目管理、分發工資和管理團隊,C3承擔系統運作的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