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直銷是場持久戰 酒水直銷需抵制傳銷
熱直銷網快訊:毛澤東曾經在《論持久戰》中,把抗日戰爭的發展規律總結為:“敵強我弱、敵退步、我進步、敵小我大、敵寡助、我多助”,該規律同樣適用于電子商務的直銷模式。
電子商務自2006年開始涉足酒業,但時至今日,酒類電子商務網站只有一百多家。酒類產品在網上銷售的比例和金額,也遠遠低于其他傳統行業。目前酒水業務銷售占據著他們網站的較小比例,過去幾年是“敵強我弱”的對陣形勢。
新勢力的進步過程,其實是酒水電子商務平臺的進步過程。但是在酒水行業的電子商務大搞價格“火并”進行促銷的時候,一種高返點網上商城的商業模式開始高調出現,這個噱頭吸引了網購者的眼球。這種高返點的網上商城所贈送的消費券兌換的產品價格虛高,涉嫌價格欺詐。該商業模式并不依靠商品銷售獲利,而是不斷發展加盟商,迅速發展下線,對此,業內人士稱,此舉涉嫌傳銷。所以利用酒水電子商務的“名頭”,行欺騙之實的行為,無疑為尚在快速成長中的酒水電子商務發展帶來諸多負面的影響,值得業內的警惕、防范與思考。
酒水電商的糾結代理
過去的三十多年里,一瓶酒從廠家生產出來,并不是直接賣到消費者手中,而是先賣給一級代理商,一級代理商再賣給二級代理商,二級代理商再賣給三級代理商……經過層層轉手,才會賣到消費者手里。從企業到終端之間,形成了一個冗長的流通鏈條,流通鏈條上每個環節的代理商,都要為產品抬高一次價格,所以,經過N級代理的一瓶酒,賣到消費者手中時,經過了N次加價。消費者每買一瓶酒,不僅要為產品本身的成本買單,還要“養活”流通鏈條中各個環節的代理商。
然而,革命是不可避免的,近幾年來,隨著中國進入網絡營銷時代,隨著中國網民數量逐年飛速增長,電子商務直銷模式,不可避免的要觸犯到老勢力的利益,因為新勢力已經有了適合其茁壯成長的肥沃土壤。首先,企業的利潤越來越低,廠商之間由于利益分配問題矛盾重重,已經成功的一、二線企業,不想再受制于代理商;其次,外國終端企業、終端銷售先進模式與理念的涌入,促使了終端環節的快速發展,隨著家樂福、沃爾瑪類型的跨省、跨國連鎖商超的涌現,企業與終端直接談判逐漸更具操作性;第三,80后、90后消費者,網購的比例越來越大,年齡越小的消費者,越鐘情網購;網購將成為未來年輕消費群體的主要消費習慣,以網購為主的酒水商務力量,會愈發強大。
酒水電商的種種商業形態案例
隨著行業競爭加劇、消費理性抬頭以及區域性品牌謀求全國化的成長路徑,一些酒類骨干企業和專業酒類網站,紛紛試水電子商務。目前,幾乎所有酒類上市公司都已建立起自己的電子商務平臺,直接介入互聯網營銷這一新興渠道。同時,各種酒類專營的垂直行業網站也層出不窮,如也買酒、美酒網、酒仙網等已在業界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業內人士把當前酒類電子商務歸納為以下幾種商業形態:直銷、垂直門戶、綜合電子商務網站、淘寶商城、團購網等。
直銷
如五糧液、茅臺、古越龍山、衡水老白干、古井貢、洋河等酒類企業專門開展的網絡直銷業務。酒類企業的網絡渠道直銷是行業進軍互聯網領域的淺灘試水,這種模式需要充實專業網絡營銷人才方能實現大的突破。
垂直門戶
隨著也買酒和酒仙網實現千萬美元以上級別的融資,酒類垂直電商門戶開始風起。這些網站是當前酒類電子商務的核心力量。近期給國內酒業傳統渠道帶來不小震動的酒仙網,借助渠道和規模優勢,利用網購注冊用戶及消費數據,進行產業鏈上下游的擴張與整合,推出“酒類網絡代理商”這一全新模式,省略了傳統酒類銷售的諸多環節,讓酒企與消費者直接對話,將最終銷售價格大幅度降低,引發業界極大關注。借助這一模式,酒仙網成功實現了與國內外諸多知名酒類品牌的合作。
綜合性電子商務網站
類似京東商城、一號店、沃爾瑪電子商城等平臺開始嘗試酒類網絡銷售,網絡瀏覽量是這類網站的優勢。這些企業在選擇品類時非常慎重,比如京東商城選擇一個品類往往需要長達一年以上的準備期。酒類進入綜合電商平臺標志著酒類電子商務已成氣候,中糧我買網甚至將酒單獨作為一個重點品類推出“我買酒”來運作。
淘寶網
在淘寶網上經營酒類的有淘寶街市和淘寶商城。由于消費者對白酒的品質和信任度要求較高,所以街市比較難成氣候。淘寶商城由于受到淘寶官方的信任背書,目前經營相對較好,酒類企業中,做得比較好的有衡水老白干、古越龍山、西鳳等。
團購網站
團購網開始做酒的嘗試,但目前大多以葡萄酒為主,這和白酒的基本消費特性有一定關系。團購是進行嘗試和宣傳的重要方式,酒類企業甚至可以考慮用團購來推廣新產品。
網購模式需打打持久戰
2011年網商大會公布的《2010網絡零售報告》稱,2010年中國整個網購交易規模接近5000億元,同比增長89.4%,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3.2%。消費者在網上購買過一次的總數達到1.48億,同比增長35.8%。同時,傳統與電商表現出如下趨勢:
敵強我弱
電子商務自2006年開始涉足酒業,但時至今日,有據可查酒類電子商務網站只有一百多家,而能夠給人留下印象的網站屈指可數,專業賣酒的只有酒仙網、也買網、美酒網等不到10家,其中實現了盈利的,就更少。酒類產品在網上銷售的比例和金額,也遠遠低于其他傳統行業。另外包含酒水業務的,有淘寶、京東商城、當當網、1號店等,目前酒水業務銷售占據著他們網站的較小比例。分析發現,過去幾年是“敵強我弱”的對陣形勢。
敵退我進
“敵強我弱”僅是暫時的,“敵退步,我進步”是個明顯趨勢。新勢力的進步過程,其實是酒水電子商務平臺的進步過程。酒水行業經過幾年的探索發現,B2C是最理想的酒水銷售模式,一是類模式有品質保證,二來直接面對無窮大的消費者,B2C模式直接觸及到的是代理商的利益。
我進步,我就會越變越強大;敵退步,敵就會越來越弱小;所以,未來五到十年間,是一個“我變大,敵變小”的發展過程。電子商務的發展,會對二、三級代理商、中小經銷商造成強大的沖擊,首先,在現實中的批發業務中,中小經銷商敵不過網購業務;其次,中小經銷商如果想自己做網購,只會成為電子商務各大平臺戰役中的犧牲品。現實中的流通渠道,倒掉一批中小經銷商之后,傳統代理制度會越來越弱小,而電子商務各大平臺會在激烈競爭中,快速進步。
敵寡助、我多助
鄭小姐,26歲,80后都市白領,她向我們介紹說,她的消費習慣以網購為主,目前她所喜歡的網購平臺是京東商城。京東商城的優點是送貨及時,售后服務好,能買到貨真價實的產品。春節之前,出于送禮需求,在京東商城購買了兩瓶五糧液,相比實體商超,性價比高。網購酒水的性價比高,其實是企業、網購平臺、消費者三者的多贏。
像鄭小姐這樣以網購為主要消費習慣的消費群體越來越大,尤其是和網絡一起長大的90后消費群體,他們網購的比例要超過80后,網購的酒水性價比高、購買方便快捷,所以就形成了“我多助”的發展趨勢。
更重要的是,在信息化時代里,消費者的話語權越來越強大,經銷商群體越來越弱勢,賣方市場轉向了買方市場,消費者可以直接和企業交流,夾在他們二者之間的經銷商群體,處境變得越來越尷尬。在消費者印象里,假酒、惡意囤積、集體抬價等行為都出自經銷商群體,所以,層層轉手的N級代理制越來越“寡助”,電子商務直銷模式越來越“多助”。
新型電商“成長的煩惱”:
煩惱一:新舊勢力的博弈
近兩年興起的酒仙網作為新勢力,受到過老勢力的“惡意攻擊”。它曾在白酒業內被視為“異端”,遭致傳統經銷商的集體抵制。甚至曾有部分經銷商向管理層發短信威脅,說酒仙網擾亂市場秩序。
目前,在各方面的搏弈下,酒類流通渠道層層加價的“潛規則”正被一點點打破。就像京東商城當年打破傳統家電銷售模式,一旦有品牌與之合作,后續的合作品牌肯定會隨著電商企業銷售規模的擴張而增多。
起初,出于全國價格體系和渠道整體利益的考慮,不少酒廠采取觀望態度,給上線初期的網站造成很大壓力。但漸漸的,原本封閉的酒圈在酒仙網等網站潛移默化的影響下,正逐步開明。在各方采訪中,我們發現酒水企業對酒仙網及酒類電子商務的態度普遍正在向好。
煩惱二:真假難辨造成誠信危機
業內人士分析,電子商務這種扁平化的B2C對傳統渠道的變革幾乎是顛覆性的。然而,由于網絡誠信問題,當眾多商家認為開辟了一個新的銷售渠道的同時,隱患也接踵而至。網上酒類產品真假難辨的問題,將是其發展的一大障礙。
經常網絡購物的人都知道,在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前提下,只能通過所謂的第三方和成交的次數等加以制約和參考,對于買方,無形中產生了相應的“購買風險”。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云曾表示,企業承擔了許多本該由政府承擔的基礎設施建設,亟待國家出臺相關規范性法律條文,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如近期被媒體曝光的某商城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登錄該商城主頁,顯著位置上有一幅白酒廣告,配圖文字為“商城聯手洋河釀造酒業”,以及“藍之藍”的字樣。第一眼看去就像是“洋河藍色經典”。該商城上共有兩款該品牌商品,分別為“洋河藍之藍宴酒”和“洋河藍之藍”,標價為80EC和120EC(EC為該商城使用的積分單位),在商品描述中的宣傳文字為“藍之藍洋河經典”。然而,有關該品牌白酒的具體信息僅有酒精濃度、凈含量等,而沒有生產廠商信息。從“洋河藍之藍宴酒”的宣傳圖片中可以發現,其外部包裝標明生產廠商為江蘇蘇典酒業有限公司的同時,還標注“原江蘇洋河釀造酒業有限公司”。而上市公司洋河股份,全名為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通過網上查詢以及向洋河股份詢價發現,均沒有該產品的價格信息。
煩惱三:某些獨特獲利方式涉嫌傳銷
在電子商務大搞價格“火并”進行促銷的時候,一種高返點網上商城的商業模式開始高調出現,這個噱頭吸引了網購者的眼球。這種高返點的網上商城所贈送的消費券兌換的產品價格虛高,涉嫌價格欺詐。該商業模式并不依靠商品銷售獲利,而是不斷發展加盟商,迅速發展下線,對此,業內人士稱,此舉涉嫌傳銷。
一位加盟商表示,有公司打著發展電子商務的名義,發展中間加盟商,收取加盟費獲取暴利。加盟商在交納高額加盟費后發現,通過這些公司的賺錢途徑只有一個,那就是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不斷發展下線。
這些利用酒水電子商務的“名頭”,行欺騙之實的行為,無疑為尚在快速成長中的酒水電子商務發展帶來諸多負面的影響,值得業內的警惕、防范與思考。
酒水電子商務直銷模式與傳統N級代理制模式之間的戰爭,是新勢力與老勢力之間的戰爭,這不是一夜之間能分出勝負的戰爭,而會是一場持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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