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投資發展下線 陷入傳銷害人害己
身邊的事兒
2021年1月,60多歲的襄城縣居民紀某某經上線葉某某(另案處理)介紹,在某App上投資賺錢,同時為獲取推廣收益,向身邊的朋友歐某某介紹該投資項目,推薦歐某某注冊并進行投資。后歐某某因年輕且投資金額大,擔任了某App襄城縣地區的“團隊長”,組建微信投資群,與葉某某一起直播講課、組織線下聚餐、推介App。經查證,歐某某共發展了5層下線百余人。
2021年12月,下線會員反映收不到返利、賬戶收益無法提現,歐某某才意識到自己陷入傳銷陷阱,隨后聽說葉某某被甘肅省白銀市警方抓獲,資金無法追回。2022年9月,襄城縣公安機關通知歐某某到案,歐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案件事實。
原來,某App是葉某某等人2020年8月在寧夏創立的,運營模式就是廣泛發展下線,引導他們參與網絡理財投資,互助買賣“道具商品”虛擬名車,按層級瓜分下線的投資資金,通過不間斷的下線“投資造血”,維系平臺運營。為迷惑群眾,葉某某等人還更新投資方式,投資產品涉及虛擬名車、葡萄樹等,通過虛構線下實體產業,披上“高科技”和“助農”的外衣,大肆發展下線。
經過辦案檢察官抽絲剝繭講解某App的騙人套路,歐某某終于恍然大悟,明白自己上當受騙了,并且還欺騙了更多群眾。
判決結果
2024年12月25日,歐某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審被襄城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1萬元。歐某某未上訴,判決已經生效。
法官提醒
天上不會掉餡餅,網絡投資更需謹慎。沒有實際經營活動還能獲取違背市場規律的高額利潤,僅憑投入資金、吸引下線就能賺錢的投資,本質上就是騙局。
[此文來源:河南法治報 記者 胡斌 通訊員 張浩 梅林,部分來源網絡,版權說明:以上文字及圖片來源于網絡,僅供學習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業用途,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臺贊同其觀點。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權或來源標注有誤,請及時和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迅速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