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珊瑚保健品有限公司因涉嫌傳銷被罰沒39萬余元
近日,信用中國發布一則關于江西珊瑚保健品有限公司涉嫌傳銷被安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
據贛安市監傳處罰﹝2022﹞1號顯示,當事人為謀取不當利益,設置了一整套以發展會員購買商品為出發點的制度,通過組織人員、發展人員、計酬返利等一系列制度設計,由會員繳納或者變相繳納一定數額的入門費,會員按照上下線的關系進行排列,所謂的返利按照下線的銷售業績進行計算,其本質是通過發展人員收取費用,因此屬于“騙取入門費”、“團隊計酬”式的傳銷,其行為是《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所指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符合該條例第七條第(二)項“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三)項“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所列舉的傳銷法定特征,已構成傳銷。
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規定,建議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12891元。
2、罰款380000元上繳國庫。
上述罰沒款合計392891元上繳國庫。
此外,信用中國還顯示,江西珊瑚保健品有限公司還因廣告違法被罰。據贛安市監網監處罰﹝2022﹞1號顯示,當事人在其銷售“杰仔靈芝茶”的網頁上宣傳靈芝可以用來治療高血壓,而“杰仔靈芝茶”并非藥品,該宣傳具有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
公司備案商城截圖據企查查顯示,江西珊瑚保健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12日,注冊資本為200萬元,鐘海斌擔任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