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發布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追溯體系建設指南
為加強陜西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督促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升保健食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陜西省市場監管局日前制定了《陜西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追溯體系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導全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建立規范、有效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客觀、真實地記錄和保存保健食品質量安全信息,實現保健食品質量安全順向可追蹤、逆向可溯源、風險可管控,發生質量安全問題時產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責任可追究,切實增強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保障保健食品質量安全。
《指南》指出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建立生產追溯體系以及市場監管部門指導和監督,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企業建立。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是生產追溯體系建立的責任主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建立生產追溯體系,履行追溯責任。二是部門指導。省、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規定,指導和監督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建立生產追溯體系。三是統籌協調。省市場監管部門統一領導,做好保健食品生產追溯體系建立的統籌、協調、推進及分類指導工作。
《指南》提出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建立生產追溯體系的核心和基礎,是記錄企業信息、產品信息、原輔料及包裝材料信息、進貨查驗、出入庫、領用使用、生產、環境控制、抽樣和留樣、出廠檢驗、不合格品處理、設備、設施、銷售、出貨、投訴或異常處理、退貨、召回、銷毀、員工管理、培訓等全過程的質量安全信息。保健食品生產環節涉及的追溯信息包括基本記錄信息、動態記錄信息及標簽信息。
《指南》指出信息記錄的基本要求
01
制度要求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建立信息記錄制度,對保健食品供應鏈的環節信息詳細記錄,確保對保健食品從原料采購到銷售的所有環節都可進行有效追溯。信息記錄應由專人負責管理。
02
形式要求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追溯信息記錄應為電子化形式,可采用一維碼、二維碼、RFID等作為信息記錄的載體,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信息。條件尚不能滿足電子化要求的可暫時采用紙質形式,且在必要時能夠出示。
03
信息記錄要求
信息記錄應在當班填寫或采集。填寫信息記錄時內容應完整,企業名稱的縮寫或簡寫應統一,并提供與企業全名的對應表,其他內容不得簡寫、縮寫。填寫數據、文字及簽名時應做到清晰易讀。有修改時應在修改處簽名或蓋章。信息記錄應由記錄填寫人員和審核人員復核簽名,記錄內容應完整、清晰。
04
保存期限
保健食品追溯信息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保健食品保質期滿后1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留樣數量應滿足產品質量追溯檢驗的要求,樣品至少保存至保質期滿后1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原料提取物、復配營養素的追溯信息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 來源:中國食品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