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這幾種保健食品要停產?市監總局擬出新規,監管再收緊
“取消與現有保健功能定位不符的促進泌乳、改善生長發育、改善皮膚油份3項保健功能和原衛生部已不再受理審批抑制腫瘤、輔助抑制腫瘤、抗突變、延緩衰老4項保健功能。”市場監管總局13日發布《關于發布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 非營養素補充劑(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公告。意見建議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2月12日。
# 取消7項保健功能
臨近年關,保健食品領域又有新動態。
市場監管總局13日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和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目錄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了《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 非營養素補充劑(2022年版)》(以下簡稱《功能目錄》)及配套文件。
征求意見稿取消了7項保健功能,具體是取消與現有保健功能定位不符的促進泌乳、改善生長發育、改善皮膚油份3項保健功能和原衛生部已不再受理審批抑制腫瘤、輔助抑制腫瘤、抗突變、延緩衰老4項保健功能。
文件指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上述功能聲稱相關產品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已生產的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2020年,新浪潮雜志就曾報道,2020年11月2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一則征求意見的公告,文件中提到,保健食品(非營養素)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由27類降至24類。隨之發布的還有《保健功能釋義 (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為保健食品打造了一套升級的概念聲稱體系和遵照標準。詳見周知!保健食品功能聲稱降至24類,新增“釋義”引導企業“好好說話”
保健食品生產在直銷行業各類產品中占比極大。新浪潮記者了解到,在2021年過半時,就有幾家企業敏銳捕捉到了市場信號,響應監管,將自己企業生產的“抑制腫瘤、輔助抑制腫瘤”等相關產品進行了停產。
如若上述7項保健功能取消,保健食品市場也將迎來洗牌。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表示,這幾類產品目前所占比重較小,影響不大。但政策一旦落地,市場必定要積極調整。
# 未納入目錄不得生產銷售
按照規定,我國對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實行目錄管理。
2019年11月,綜合社會反饋意見和專家論證意見,市場監管總局確定將增強免疫力等24項保健功能納入保健功能目錄,取消促進泌乳、改善生長發育、改善皮膚油份3項保健功能和原衛生部已不再受理審批抑制腫瘤、輔助抑制腫瘤、抗突變、延緩衰老4項保健功能。此前一直是27項保健功能。
現有的這24類保健功能為:
有助于增強免疫力功能、有助于抗氧化功能、輔助改善記憶功能、緩解視覺疲勞功能、清咽潤喉功能、有助于改善睡眠功能、緩解體力疲勞功能、耐缺氧功能、有助于控制體內脂肪功能、有助于改善骨密度功能、改善缺鐵性貧血功能、有助于改善痤瘡功能、有助于改善黃褐斑功能、有助于改善皮膚水份狀況功能、有助于調節腸道菌群功能、有助于消化功能、有助于潤腸通便功能、輔助保護胃粘膜功能、有助于維持血脂健康水平(膽固醇/甘油三酯)功能、有助于維持血糖健康水平功能、有助于維持血壓健康水平功能、對化學性肝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對電離輻射危害有輔助保護功能、有助于排鉛功能。
記者了解到,除上述7項保健功能外,對于已批準的尚未取消也未納入保健功能目錄的保健功能,根據新舊保健功能聲稱銜接和最新評價要求進行轉化;不能轉化的,根據《目錄管理辦法》向審評機構提出擬納入或者調整保健功能目錄的建議,符合要求的納入或者調整《功能目錄》。已發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對應的功效按《功能目錄》調整。
過渡期為5年: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后,保健功能未納入《功能目錄》的保健食品不得生產銷售。
# 調整后的保健功能要符合這些
據《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非營養素補充劑(2022年版)》配套解讀,保留“增強免疫力”等24種保健功能,并對表述進行相應調整規范。在原先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食品審評中心組織相關技術研究機構和專家,依據《目錄管理辦法》對前期征求意見的現有27種保健功能中“擬保留”和“進一步研究論證”的24種保健功能進行了研究論證、規范,調整后的保健功能:
一是符合《目錄管理辦法》設定的“維持改善機體健康狀態或者降低疾病發生風險因素為目的”的保健功能定位;
二是具有充足的科學依據、評價方法和判定標準;
三是存在明確的適宜人群和不適宜人群;
四是國際上也有類似功能聲稱和相關產品;
五是保健功能名稱表述更加科學嚴謹,通俗易懂,能夠被消費者正確理解認知,避免與藥品的疾病預防、治療作用混淆。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27種保健功能中,促進泌乳功能、改善生長發育功能、改善皮膚油份功能3種保健功能與現行的保健食品功能定位、消費者的健康需求不符,準予注冊的產品數量極少,特別是促進泌乳涉及哺乳期婦女等特殊人群,改善生長發育存在人為干預少年兒童生長發育的疑慮,因此不再納入目錄。另外,原衛生部批準的抑制腫瘤、輔助抑制腫瘤、抗突變、延緩衰老等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和“神藥”,不符合現行食品安全法和保健功能定位,衛生部時期已不再受理審批,不再納入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
隨之還發布了《保健功能釋義 (2022 年版)》。統一權威的保健功能聲稱釋義,作為科普宣傳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幫助消費者正確理解保健功能聲稱,引導企業研發與合理宣傳具有重要意義。
與之前的政策基調一樣,打擊不符合規范的企業,停掉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凈化市場。最終的目的,是希望保健食品行業將在強監管下,逐步走向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