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復盤丨全國各地有哪些直銷監管措施?
從2019年權健事件到2020年新冠疫情的爆發,從告別野蠻增長到市場經濟遇冷,直銷行業一直面臨著新的挑戰。在此情況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堅持監管與服務并重,嚴查直銷違法行為及非法傳銷,創新、升級直銷監管方式,讓直銷行業更加健康有序發展。新商業熱評就一部分全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如何落實總局有關直銷管理規定和要求的措施進行復盤,進一步探究各地市場的監管方向。
1廣東:升級直銷監管,實現直銷監管高效化、精準化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研究出臺《廣東省關于進一步加強直銷企業監管促進直銷行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對加強直銷企業生產、經營(宣傳)、退換貨、關聯主體監管、線上線下融合、總部建設、監測和檢查機制等方面提出21項措施,既依法高效監管、又服務促進發展,形成良性的直銷市場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
同時,借助信息化技術,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著力實現直銷監管高效化、精準化,讓智慧監管成為高效監管的利器。一方面,依托廣東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直銷企業數字化監管監測平臺”應用系統,建立直銷監管大數據主題庫,實現監管事項全覆蓋、監管數據可共享、監管風險可預警;另一方面,持續開展網絡傳銷和直銷信息專項監測工作,推行“全網智能監測、重點線索分析、線上證據固化、在線數據提取、司法鑒定固證、線下核查處置”六步工作法,提升監管手段和效能。
2上海市:圍繞“誠信”做文章,創新直銷監管方式
自2015年至2019年,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連續4年開展直銷企業信用評價工作,探索建立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直銷企業監管制度,評價圍繞計酬、培訓、產品宣傳、會議報備等21個項目開展綜合評定,對于評價得分較低的企業加強跟蹤、監督和指導。此外,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托互聯網,運用大數據技術等推動直銷監管手段創新。
在2019年上海市整治“保健”市場亂象工作及2020年加強市場監管促進消費增長實施方案中,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明確“整治線上線下違規直銷并重”,加強對直銷企業線上經營活動的監管是其中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在開展直銷企業產品抽檢的工作中,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創新監管舉措,委托第三方采用匿名線上購買的方式,將網上直采的樣品直接送達檢測點,確保檢測結果公正、準確。
3重慶市:提升直銷監管精細化、智慧化水平
重慶市市場監管局按照《直銷管理條例》規定,根據直銷監管對象的不同,制作直銷企業分支機構評分表、直銷企業服務網點評分表、直銷企業經銷商評分表等3張考核評分表,對直銷企業綜合評分。根據綜合評分高低,重慶市市場監管局每年將企業分為A、B、C、D四類不同的信用等級,并采取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避免評定的隨意性,防止評定終身制。
情報信息是監管執法的基礎。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建成集互聯網情報監測、情報分析研判、情報信息管理三大功能于一體的情報信息工作平臺,對全國300多個重點大型網站、微博進行24小時智能搜索,實時抓取直銷相關情報信息,運用智能分析研判工具箱對信息智能化處理,并無縫銜接經濟戶口、12315舉報投訴、案件查辦、廣告監管等各類業務系統,及時掌握直銷市場的相關問題信息。
4河北省:一手抓監管,一手抓宣傳
河北省市場監管部門將轄區的直銷企業和分支機構,從成立時間、經營規模、經營業績、投訴舉報、違法違規等方面進行比對和分析,分類加強管理,針對新設立企業、發展中企業和發展完備企業的不同特點,實施不同的監管措施;印發《關于規范直銷企業促進直銷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加強對直銷培訓、會議和直銷企業經銷商、直銷員經營活動監管;實行區域協同共管,建立完善京津冀協作機制,以推動資源共享、加強執法合作聯動、提高工作效率為原則,發揮各方優勢,取長補短,構建規范直銷協作機制,形成聯動的工作局面。
河北省市場監管部門將規范直銷日常宣傳教育活動融入專項行動,在全省開展的“打傳銷規直銷保穩定促和諧”專項行動中,重點圍繞《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大力宣傳規范直銷、禁止傳銷法律法規和有關知識,圍繞違法直銷、傳銷典型案例,增強直銷從業者守法經營意識,提高群眾對直銷、傳銷的認識;同時結合疫情防控,在全省開展“打傳規直進社區”“禁傳銷防欺詐共建和諧社會”等主題宣傳活動,讓群眾增強防范意識,遠離傳銷。
5四川省:推行分級分類監管,創新監管方式提效能
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加強和規范直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從登記管轄范圍、監管工作機制等方面提要求、明職責,指導各地規范開展日常監管工作。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在分級分類監管中將直銷企業發展分為起步階段、成長階段、成熟階段、后創新階段,通過評價直銷企業計酬、培訓、產品宣傳、會議報備、服務網點建設、退換貨、經銷商管理、直銷員管理、信息披露等多個環節,對直銷企業評分歸類,從而實現對企業的分類監管;編制直銷行為檢查清單,印制四川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業務需求表,明確直銷行為檢查對象、抽查類別、抽查事項、檢查對象、檢查主體、檢查內容、檢查公開內容等。同時,對基層工作加強指導,統一檢查標準,提升基層直銷監管工作效能。
結合大型活動慶典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節點,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將工作中涉及網上輿情、投訴舉報、維權上訪等情況予以梳理,行政約談部分在川直銷企業分支機構負責人,就防范行業風險提出監管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及時印發《關于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規范直銷活動的提醒告誡書》,從易出現問題的6個方面對直銷企業預先提醒告誡,要求履行主體責任、誠信經營,受到社會廣泛好評。
6貴州省:服務企業發展,走出直銷監管新路子
貴州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從2020年6月開始側重檢查疫情期間有無借疫情進行虛假宣傳和炒作、哄抬銷售價格,以及直銷企業及其經銷商發售大單、囤貨引發的違法違規等問題,建立動態管理在黔直銷企業經銷商、服務網點臺賬,適時掌握直銷企業經營狀況,每半年報備更新一次變更情況。同時,發揮網格化巡查的輔助作用,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以藥店、便利店、直銷企業經銷商等為重點,持續加強巡查檢查,并通過“貴州市場監管”App對檢查情況實施跟蹤監督。
在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以后,貴州省市場監管局提出了有序復工復產的措施,印發《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措施的通知》,制定延長許可、減免收費、技術幫扶、質押融資等9個方面38條政策措施,并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出臺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16條措施,在直銷企業經銷商登記、信用監管等方面,圍繞中央提出的“六穩”“六保”系列部署,全力助推直銷企業直銷員、經銷商等復工復商。
7江蘇省:劃定“紅線”,促進直銷企業健穩發展
2020年12月,江蘇省對原有《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直銷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修訂,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從事直銷活動應當依法進行,不得在直銷活動及各類會議中,宣揚、發布、推送含有虛構或夸大產品性能和功效、虛構產品專利和名優認證、虛假名人代言、虛假優惠折扣、虛假有獎回報或產品升值回報、虛假成交記錄和使用評價等信息;不能向消費者提供虛假的服務網點信息,做不真實的退換貨承諾,騙取消費者購買其產品或阻礙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
此次修訂的總體思路是以直銷企業和直銷員依法開展直銷活動為目標,通過梳理細化直銷活動禁止性條款,強化直銷企業主體責任,明確市場監管部門監管內容,進一步促進直銷行業規范有序發展。修訂主要根據三項原則:一是程序正當原則,修訂過程嚴格按照《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的要求進行;二是職權法定原則,修訂立足《直銷管理條例》賦予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能,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明確監管內容;三是規范發展原則,通過梳理明確直銷活動禁止性條款,劃定相應“紅線”,為直銷企業營造“法不禁止皆可為”市場監管環境,充分激發直銷企業經營活力。
8山西省:強化直銷企業日常監管 建立防范打擊長效機制
近年來,山西省多措并舉,上下聯動,強化對直銷企業日常監管,構建起防范打擊傳銷長效機制,嚴厲打擊傳銷違法行為,規范了市場經營秩序。疫情防控期間,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印發了《關于做好直銷企業復工復產監管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山西省直銷企業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指引》,開展了直銷企業復工督導檢查,積極開展企業幫扶活動,深入企業開展直播普法講座多次。加大業務培訓力度,舉辦了全省競爭執法業務培訓班,全省從事打擊傳銷規范直銷分管領導及業務骨干和執法稽查人員共計180人參加了培訓。
同時,山西省持續構建防范打擊傳銷長效機制。一方面打造打擊傳銷天網工程,發動社會組織廣泛參與,層層簽訂“打傳”目標責任書。另一方面,在職能部門和基層政府之間搭建打傳聯絡員和打傳微信群交流平臺,逐步構建起“打、防、控、管”四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對傳銷重點地區和重點城市進行持續整治。
9吉林省:“雙推進”加強直銷行業監管
2020年初,吉林省市場監管廳向該省30家直銷企業及其省級分支機構下達《關于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規范直銷活動的提醒告誡書》,要求各企業加強內部管理,暫停會議培訓等活動,嚴禁以疫情防控名義進行違規經營;印發《關于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切實加強直銷監管工作的通知》,將產品宣傳、會議培訓作為監管重點,對直銷監管工作進行部署;組織開展直銷行業“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將直銷企業是否存在假借疫情防控名義開展違法違規經營列為重點檢查內容。
同時,吉林省市場監管廳全力服務企業,積極助力直銷行業復工復產。吉林省市場監管廳在加大監管力度的同時,還積極采用線上遠程指導的方式對部分直銷企業進行疫情防控輔導,切實發揮了服務企業、促進發展的職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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