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也做微商?特安吶血塞通五級分銷涉嫌違規,牽出君元制藥生產“劣藥”歷史
據相關統計調查,我國心腦血管疾病患者高達3.3億人,常見于40歲至50歲人群,近年來有年輕化趨勢,而且每9秒就有1位患者死于心腦血管疾病,其中腦梗、偏癱等疾病更是困擾著患者的生活。
治療心腦血管疾病的藥物中,有一種名叫血塞通,主要成分為五加科人參屬植物三七提取物。血塞通是個大門類,分為針劑、片劑、顆粒、膠囊、滴丸、凍干粉等,總體成份含有三七總皂苷(PNS)、三七素等。
微商電商調研注意到,有一些代理在朋友圈里銷售“君元牌特安吶血塞通顆粒”,這些代理宣稱自己的產品是“國藥準字號”、“處方藥”,對心腦血管疾病,甚至對婦科疾病、男科疾病也有輔助治療效果。最讓代理們瘋狂的是,通過“拉人頭”、按療程購買君元牌血塞通,可以升級,然后拿到不同金額的“推薦獎”,級別越高,拿到的“推薦獎”也就越高。不僅如此,按照代理商的介紹,只要晉升到全國總代,團隊做起來就能拿分紅,實現“管道收入”。
深入了解得知,君元牌特安吶血塞通顆粒采取的是五級分銷,類似于微商的銷售模式,主體公司為廣東君元藥業旗下貴州君元健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該公司以2017年5月16日國務院發出的一則《關于支持社會力量多層次多元化提供醫療服務意見》文件為噱頭,歪曲文件精神,偷換概念,將文件標題中的“多層次”理解為銷售渠道的“多層次計酬”,將云南特安吶制藥公司生產的“特安吶小分子血塞通顆粒”作為自己的核心產品,在多地召開產品“宣講會”、“招商會”,發展市場。
依照我國法律規定,血塞通顆粒作為藥品,需要在有醫生開具處方的情況下才可以購買和服用,而君元藥業公司卻以發展代理的方式層層銷售,這不僅涉嫌違規,還涉嫌犯罪。帶著這些疑問,微商電商調研展開了調查。
五級分銷,多層次計酬涉嫌違規
代理商李女士表示,要運作君元血塞通事業,首先要花2386元訂購一個療程(10盒)的血塞通顆粒,成為公司的全國推廣會員。全國推廣會員每發展一個新的2386元全國會員,可以拿500元的直接推薦獎,50元的間接推薦獎。比如說一個人成為了君元公司的全國會員,該會員分享出一個會員A,就會提500元的推廣獎金,會員A再去分享一個會員B,就還有50元錢的間接推廣獎金。
會員可以升級為縣級代理,升級有兩個條件,第一個條件就是直接分享三個療程,第二個條件就是團隊分享30個療程。也就是說,需要直接拉3個人購買產品成為會員,團隊人數達到30個會員。比如說會員A直接去分享會員B、C、D那么就可以完成第一個條件,第二個條件團隊分享30個療程就是說B會員下面很厲害,他直接分享了是27個療程,那么累計的話加上B、C、D就是30個療程,這個時候就可以自動升級我成為縣級代理,成為縣級代理了以后,直推獎580元,B、C、D都是A下面的會員,所以說他們每一位去分享一個療程,A都會拿到120塊錢的間接推薦獎,如果B會員同樣也成為了縣級代理,那么這條線路的120元間接推薦獎就變為50元,有兩個縣級代理,則可以拿到30元錢第三代推薦獎。
縣級代理之上就是市級代理,升級有兩個條件,第一個條件就是培養兩個縣級代理,第二個條件就是整個團隊分享200個療程。如上圖,市級代理A直推D,獎勵680元,會員D去分享一個會員,A可享受300元間接推薦獎,B和C的這兩條線,每一條線再發展一個會員還可以拿到120塊錢的第三代推薦獎,如果B也晉級成為市級代理,與A平級,則不再拿120元的獎勵而是拿50元,雙市級代理、三市級代理時獎勵都是30元。
市級代理培養出2個市級代理,同時整個團隊下有1000個療程,就可以升級為省級代理。省級代理直接去分享一個療程有780元的獎勵,間接分享拿400元獎勵,第三代拿300元獎勵,B和C去分享一個療程的話,會員A都有120元錢一個療程的獎勵,所有的市級代理都可以拿到120元。如果說C升級為省級代理,那么這條線以下就拿50元一個療程的獎勵,有兩個省級代理,就可以拿到30塊一個療程的工程,三個省級代理就可以拿到30元一個療程的獎勵。
一個層級就是全國總代,升級條件是培養2個省級代理。全國總代在享受2個省級代理發放待遇的同時,還會具有全國分紅權,每從君元公司銷售一個療程的血塞通顆粒,共計2386元,其中200元錢進入分紅池里面,按照30%的比例,也就是60元,每個月加權分紅給全國總代,全國所有上總代級別的會員共同享受。
在這些分享獎勵的誘惑下,“發展新人買藥成為會員”就成為特安吶血塞通代理商的一件大事。“都在想著怎么發財。”在君元藥業公司一次次培訓會的帶動下,越來越多的代理商在自己的朋友圈或者抖音上兜售血塞通藥品。這些行為讓一些代理商的家人們不勝其煩,質疑其“涉嫌違規”。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相關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從以上內容來看,君元藥業公司以購買一個療程血塞通顆粒為由設置門檻費,并且以多層次營銷模式引誘代理商“拉人頭”,與現行法規相違背。至于該行為是否涉嫌傳銷,還需等待監管部門最終裁定,但這樣的質疑聲卻從來沒有停止。
普通藥品,包治百病?
來源:代理商宣傳視頻截圖
一個自稱是曹醫生的女士,在視頻里這樣剖析血塞通顆粒的藥用范圍:“他對心腦血管是靶向特效,獨一無二,對其他很多疾病是一個輔助治療,比如說作為女性乳腺增生、慢性盆腔炎、肌瘤囊腫都有用。血液能到的地方的所有問題都有作用,其實它就是改變我們的微循環,而且作為男性有前列腺的問題都會有性功能障礙,它比“偉哥”的作用強,很多位大家知道偉哥是摧殘男性的,(特安吶血塞通)沒有任何的毒副作用。”
來源:代理商宣傳圖
“重慶的第三軍大,有一個姓車的政委,他的戰友在醫院預約一個月以后搭支架,因為他堵了兩根血管,一根是85%,另一根血管堵了75%,是冠狀動脈,就是在哪在心臟上面的。那么,他吃了兩個星期特安吶血塞通的時間,他預約的時間就到了,到醫院去發現堵的最厲害的血管變為65%,其他的變為30%,醫生講了不需要打支架了。”
來源:代理商宣傳圖
這樣的案例舉不勝舉。還有一位患者腦供血不足,嚴重失眠,吃了兩個療程的特安吶血塞通,全部治療好了。在這些代理商的口中,特安吶血塞通幾乎成為了“神藥”,不僅可以治療心腦血管疾病,就連糖尿病等慢性病也可以治療,這已經涉嫌夸大宣傳。
特安吶血塞通說明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條款: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的審查適用本辦法。未經審查不得發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
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第三條規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廣告主應當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包含下列情形:第十一條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不得包含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隊單位或者軍隊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或者利用軍隊裝備、設施等從事廣告宣傳;
(二)使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家、學者、醫師、藥師、臨床營養師、患者等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三)違反科學規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療所有疾病、適應所有癥狀、適應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療病癥所必需等內容;
(四)引起公眾對所處健康狀況和所患疾病產生不必要的擔憂和恐懼,或者使公眾誤解不使用該產品會患某種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內容;
(五)含有“安全”“安全無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證等內容;
(六)含有“熱銷、搶購、試用”“家庭必備、免費治療、免費贈送”等誘導性內容,“評比、排序、推薦、指定、選用、獲獎”等綜合性評價內容,“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等保證性內容,慫恿消費者任意、過量使用藥品、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內容;
(七)含有醫療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診療項目、診療方法以及有關義診、醫療咨詢電話、開設特約門診等醫療服務的內容。
君元藥業公司旗下代理商的這些宣傳,將一款治療心腦血管疾病的藥物幾乎說成了能夠治療所有慢性疾病的產品,這已經觸碰了《廣告法》的紅線,而且還拿一些醫生、專家、軍人來背書,更是涉嫌違規宣傳。
公司資質,代理授權
特安吶血塞通顆粒備案
云南特安吶制藥公司銷售的血塞通顆粒
君元牌特安吶血塞通顆粒
微商電商調研查詢得知,特安吶血塞通顆粒由云南特安吶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是一款擁有國藥準字號的處方藥品。目前在市場上,有兩種包裝的特安吶血塞通顆粒,一種是由云南特安吶制藥公司銷售的血塞通顆粒,另外一種是君元牌血塞通顆粒,利用會銷、五級分銷模式銷售的是君元牌血塞通顆粒。
在君元血塞通代理發來的資料中可以知道,帶有君元商標的特安吶血塞通包裝2020年10月上市,而廣東君元藥業有限公司則是在2020年8月27日拿到了云南特安吶制藥公司血塞通顆粒的代理經銷權。在一則商標授權書中,廣東君元藥業有限公司表示授權云南特安吶制藥公司使用“君元”商標,這一操作讓代理商們覺得產品是廣東君元制藥生產的,但是實際上卻恰恰相反。
微商電商調研通過多方調查,找到一名云南特安吶制藥公司的醫藥代表,她表示“君元藥業是云南特安吶制藥的一個經銷商,君元有自己的講師,通過會銷等模式賣得很好,一個月可以出2000多件貨”,當微商電商調研問及藥品價格時,這位醫藥代表稱怕我們是君元的會員來問底價,所以不方便告知,這也從側面說明,云南特安吶制藥公司銷售的血塞通顆粒,或與君元公司定價的238.6元一盒有所不同。微商電商調研在淘寶上搜索“血塞通顆粒”,發現1.5g*24袋一盒裝的血塞通顆粒,售價僅需22.5元,而云南特安吶制藥生產的血塞通片,每盒只需9.8元。
資料顯示,廣東君元藥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9日,屬于廣東君元沉香山(集團)旗下全資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汪科元現法定代表人為黃積輝,主營產品就是云南特安吶制藥生產的血塞通顆粒,以及自主品牌“君元沉香山”系列產品。
來源:企查查
值得注意的是,廣東君元沉香山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在2017年7月27日曾因生產的藥品不符合規定,藥品被判定為“劣藥”,并被茂名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
2019年9月30日,廣東君元公司成立貴州君元健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作為運營中心以“中國醫改體系下中國醫藥行業的變革”為噱頭,起盤多層次銷售。對于君元公司的運作模式是否合法,在君元的招商資料中作了如下解釋:
1、公安:我們的制度是2級分銷、在國家合規合法的范圍內。
2、市場監管局:國藥的定價是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根據國藥的生產工藝、療效、愿材料來定價;不管今天我們是會員通過任何渠道買到血塞通都是237.6一盒,醫保系統也是237.6元。
3、稅務:每一盒產品都是完稅以后的產品。
4、藥監:我們的藥品流通依然是從醫藥公司輸出到我們的終端(藥店、診所、醫院、在流通過程中服務平臺和終端都要提交雙方的首營資料進行備案),且目前國家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國藥和分享有明確的規定、我們藥品的流通都是嚴格按照國家藥品流通渠道來走的。
但是實際運作上卻與其宣傳有很大出入。首先君元血塞通的代理級別已經達到5級,并非2級,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其次,其產品單盒售價高達237元,明顯高于同品類血塞通藥品。再次,君元血塞通的流通方式也值得商榷。在云南特安吶醫藥代表的介紹中,特安吶血塞通作為一款處方藥,需要從醫院或者醫療定點連鎖藥店才能購買,君元血塞通的產品則是通過與一些醫院“合作”,想辦法開出處方,然后代理們就可以拿著處方購買藥品,這實際上是利用“規則”的打“擦邊球”行為。
朋友圈賣藥,“涉嫌”非法經營
微商電商調研查詢相關法律得知,處方藥依照我國法律規定,需要在有醫生開具處方的情況下才可以購買和服用。之所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是因為它們大都有一定毒性和潛在影響,用藥方法和時間也有特殊要求,盲目服用很可能對健康造成更大影響。
然而這些君元代理商,在朋友圈發布的藥品售賣信息,只顧著把藥效吹噓得天花亂墜,卻把耐藥性、成癮性和毒性等等拋到九霄云外。而且很可能代理自己連醫師執照都沒有,這樣就敢賣藥,真的不怕出問題嗎?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營藥品需具備“藥品經營許可證”,在互聯網銷售藥品須具備“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和“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所銷售的藥品必須有批準文號,如果不具備相關資質,網絡上、微信上不允許售賣藥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從事藥品批發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從事藥品零售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
第六十一條規定,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藥品,應當遵守本法藥品經營的有關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等部門制定。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從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責令其停止從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情節嚴重的,移送相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從事無證生產、經營藥品行為而為其提供藥品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七十二條規定: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生產藥品、經營藥品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后 記
別在違法的邊緣試探,別把生命看得太輕。微商電商調研想說的是,在朋友圈、微信群等網絡上購買藥品,一是對方極有可能沒有資質,涉嫌非法經營,自己也不敢確保買到的不是假藥,這是在用生命下賭注;二是君元血塞通的這種多級分銷的模式,代理商們主要是靠產品吸引新的會員加入,購買產品上級會員可以拿高額獎勵,這已經把吃藥看病的初心忘記,一味的逐利,難免不會出現問題,三是自己從代理商的手上購買藥品,萬一吃出問題,或者貽誤病情,代理商拍拍屁股,拉黑你就走人了,自己卻很難追究維權。
總之,“微商”賣藥,不僅涉嫌違規,還涉嫌違法,奉勸廣大消費者謹慎購買,關于君元醫藥的多級分銷市場進展,微商電商調研將持續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