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君科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因化妝品違法行為遭罰款1.6萬余元
近日,網投風控預警在企查查APP注意到一則關于廣州君科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信息。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穗天市監處字[2021]456號的處罰決定書顯示:
廣州君科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是“戀爾美”商標(商標注冊號第27802462號)化妝品的合法使用人,并授權九美(廣州)實業有限公司以其名義獲得了“戀爾美壬二酸清痘凝膠”的化妝品備案(備案編號:粵G妝網備字2020282126,備案日期2020-12-30)。從2021年3月26日開始,在產品備案配方表、生產廠家生產投料表均沒有“壬二酸”詳細比例以及產品上市前均未對“壬二酸”含量成分檢測的情況下,在批號為20210125的“戀爾美壬二酸清痘凝膠”(15g)產品內軟管外不真實、不準確標注“15%壬二酸”,以*元/盒的價格購進該批號產品400盒,總進貨額4000元;分別以*元/盒、*元/盒及*元/盒不等的價格批發銷售給經銷商,并已全部銷售完畢,據銷售發票累計,總貨值金額*元;經銷商在淘寶(天貓)網寶芝林大藥房銷售,將內軟管外標注的“15%壬二酸”
展示在網店內,因舉報人購買并檢測“壬二酸”含量未達到15%而被舉報。在當事人收到顧客反映及自檢發現此問題后,隨即下架了該批次產品,于2021年4月27日自主下發了召回通知,并于2021年5月17日召回了該批次的產品共*盒(單價為*元/盒,金額合共*元),召回產品已交由廠家銷毀,扣除召回產品銷售額,共獲利*元。當事人委托生產并銷售成分標注不真實、不準確標簽的“戀爾美壬二酸清痘凝膠”(15g)(批號為20210125,)普通化妝品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 “……標簽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國家標準,內容真實、完整、準確”的規定。
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并可以沒收專門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原料、包裝材料、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3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由備案部門取消備案或者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化妝品許可證,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罰款,5年內禁止其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五)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化妝品”的規定,綜合考慮當事人的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本局決定對當事人從輕處罰如下:
一、沒收違法所得4750元,
二、并處12000元。
罰沒款合計16750元。
圖片資料來源于企查查APP
根據企查查APP數據顯示,廣州君科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5日,法人石某某持股10%;大股東石某持股90%;注冊資本300萬元,實繳-;根據備案網站顯示(網址:http://www.junkeyiliao.com/、www.lianermei.cn),廣州君科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為醫用修護敷料/醫用耗材供應商,其主要產品品牌為“戀爾美”,而此次涉事遭受處罰的即為“戀爾美壬二酸清痘凝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