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超182.44億元,哪些社交新零售平臺被行政處罰?
近幾年,隨著社交新零售行業的快速發展由此帶來的問題也是層出不窮,諸如企業無證經營、產品假冒偽劣、以次充好、虛假夸大宣傳、制假販假、欺詐消費、甚至非法傳銷等亂象百出。國家對相關行業的重視程度也在不斷加強,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引導社交新零售行業依法健康發展。新零售大數據研究中心整理并收集了2021年1月1日至8月20日社交新零售行業行政處罰事件數據信息,并且進一步分析。
表1 2021年1-8月社交新零售
行政處罰事件一覽表
(備注:行政處罰事件時間區間為2021年1月1日-8月20日,“-”表示未進行罰款。)
據不完全統計,2021年1月1日至8月20日期間社交新零售行業共發生21起行政處罰事件,處罰金額超182.44億元。其中,最大的一筆行政處罰事件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于阿里巴巴集團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同時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
從地域分布看,2021年社交新零售行政處罰事件地域范圍集中在5個地區。其中北、上、廣三地作為吸金高地,處罰事件頻發。上海共有9起行政處罰事件,以43%的占比位居榜首;北京和廣東地區分別以5起及4起行政處罰事件占據二、三位。此外,浙江和湖北分別為2起及1起。
社交新零售行業行政處罰事件細分領域中,社區團購平臺以6起的數量占據榜首,部分社區團購企業利用資金優勢,大量開展價格補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新零售平臺類型共發生3起屈居第二;直播電商、會員制社交電商和垂直電商均發生2起,并列第三。此外,跨境電商、導購電商和其他類型電商均發生1起。
從處罰因素看,平臺存在虛假宣傳行為的占比最多,發生8起,占比為40%,存在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處罰因素不容小覷,有7起,占比為35%;除此之外,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強制收取費用行為、強制商家“二選一”行為、發違法廣告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均發生1起。
處罰金額上看,數十萬的處罰金額數量最多,共發生9起,占比高達45%;上百萬級的處罰金額也不容小覷,有8起,占比為40%;數萬級和上億級的行政處罰事件分別有2起和1起,另洋碼頭因為違反了《電子商務法》相關規定,被上海市相關部門責令整改,未進行罰款。
綜上,我們可以發現,隨著“互聯網+”的推進,5G等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加快建設,社交新零售行業正如所有互聯網新業態,一方面社交電商發展迅速;另一方面,缺乏規制的野蠻生長也導致各種問題頻發。多起社交新零售平臺行政處罰事件曝光,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相關問題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顯然不利于社交社交新零售行業的健康發展。所以,依法推動社交新零售行業健康發展,已成為當前我國網絡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內容。
- 社交電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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