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新規下化妝品應該怎么貼標簽?
近日,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有贊微商城店鋪“萌芽美妝”運營方——江蘇京網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被查封的涉案48箱無中文標簽進口化妝品(含尚未加貼中文標簽化妝品)中,有 21 箱確系無中文標簽,經營標簽不符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進口化妝品貨值金額合計 214301.72 元。針對“萌芽美妝”標簽不合規的違法行為,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沒“萌芽美妝”運營方百萬元。
△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隨著《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后稱《辦法》)的正式實施,化妝品標簽監管愈嚴,而這次“萌芽美妝”的百萬高額處罰無疑再次向從業者強調:必須重視化妝品標簽!但有不少從業者表示,《辦法》等化妝品新規頻出,條款多,具體落地實施存在較多問題。
聚美麗記者聯合中貿合規中心整理了《辦法》中值得重視的細節點并針對行業內較多疑問的問題進行解答。
標簽內容需一致
《辦法》中要求“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對化妝品標簽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一致性負責”。在化妝品標簽的五個原則性中,前四個簡單易懂,那么什么是“一致性”呢?一致性的內容可以在《辦法》第五條找到答案,也就是“標簽內容應當合法、真實、完整、準確,并與產品注冊或者備案的相關內容一致。”
標簽內容的一致性不僅要求標簽內容應與產品注冊或備案的相關內容一致,還要求針對加貼中文標簽的產品,其中文標簽上有關產品安全、功效宣稱的內容應與原標簽相關內容一致。同時化妝品最小銷售單元的標簽內容也要保持一致性。
這意味著進口化妝品和小包裝產品都需要中文標簽,并且標簽內容與產品注冊、備案的內容一致,進口化妝品可以直接設計中文標簽,也可以選擇加貼中文標簽,加貼中文標簽的,標簽內容與外文標簽一致。
此前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要求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僅對化妝品標簽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而正式稿中加上了準確性和一致性,強調了化妝品標簽的五大原則,確保標簽的規范使用,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直接接觸內容物需標識中文名稱和使用期限
前文提到小包裝產品需加貼標簽,《辦法》中要求“化妝品的最小銷售單元應當有標簽”,小規格包裝產品(化妝品凈含量不大于15g或者15mL)需要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標注產品中文名稱、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書編號、注冊人或者備案人的名稱、凈含量、使用期限等信息,其他應當標注的信息可以標注在隨附于產品的說明書中。
此外《辦法》還指出“以免費試用、贈予、兌換等形式向消費者提供的化妝品,其標簽適用本辦法。”這意味著試用裝、贈品、小樣同樣需要按照《辦法》執行。
而需要大家重視的是,除了小規格包裝以及小樣外,《辦法》還要求具有包裝盒的產品,直接接觸內容物的包裝上也要標注產品的中文名稱和使用期限,直接接觸內容物的包裝上使用期限的標注除了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兩種方式二選一之外,還可以采用標注生產批號和開封后使用期限的方式。
特殊化妝品包裝需對外公開
化妝品市場一直存在“鉆空子”的現象,部分從業者不想投入大量的金錢和時間去辦理特證,投機取巧選擇“套牌生產”,借助其他取得國家特殊化妝品許可文批的產品生產。今年5月1日實施的《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中指出,產品名稱、配方等發生變化,實質上構成新的產品的,注冊人應當重新申請注冊。
《辦法》中規定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書編號需在銷售包裝可視面進行標注,此外化妝品包裝上還應標注生產許可證編號和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
根據《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特殊化妝品取得注冊證后,注冊人應當在產品投放市場前,將上市銷售的產品標簽圖片上傳至信息服務平臺,供社會公眾查詢。消費者和監管人員均可以根據注冊證編號查詢特殊化妝品的銷售包裝圖片,以往的特殊化妝品包裝是不對外公示的。這意味著消費者和監管人員可以通過包裝上的編號進行查詢、比對產品分類等信息,“套牌生產”在新規下將很難實現。
三種情形需標注安全警示用語
《辦法》規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以“注意”或者“警告”作為引導語,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標注安全警示用語:
(一)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對化妝品限用組分、準用組分有警示用語和安全事項相關標注要求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對適用于兒童等特殊人群化妝品要求標注的相關注意事項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規定其他應當標注安全警示用語、注意事項的。
近年來功效類化妝品崛起,許多品牌推出敏感肌專用等宣稱的化妝品,而此后依據《辦法》要求,化妝品對適用的特殊人群(如兒童)需標注注意事項,起到警示作用。
標簽內容需解釋說明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中有不少條款提到需要對標識的內容進行解釋說明。
如第六條中表示,“中文標簽應當使用規范漢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號的,應當在產品銷售包裝可視面使用規范漢字對應解釋說明”,第九條中的“產品中文名稱中的注冊商標使用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等的,應當在產品銷售包裝可視面對其含義予以解釋說明”。這兩條都要求對其他文字或符號進行解釋說明。
符號需要說明的同時,原料、功效也需要解釋說明,化妝品不能隨意“糊弄”消費者。如第八條,針對化妝品中文名稱,《辦法》指出商標名含有原料名或原料用語的,產品配方含有該類原料的應說明其使用目的,產品配方中沒有該類原料的應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明確標注產品不含該類原料,相關用語僅作商標名使用。同時化妝品商標名、通用名、屬性名組合使用時可能使消費者對產品功效產生歧義的,也應該在銷售包裝可視面進行解釋說明。
一些化妝品企業喜歡用比較新穎的詞匯來宣傳產品,《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化妝品標簽中使用尚未被行業廣泛使用導致消費者不易理解,但不屬于禁止標注內容的創新用語的,應當在相鄰位置對其含義進行解釋說明。”
像“5維美白技術”、“時鐘肌因”、“冰肌膜法”之類的玄之又玄的表述將向消費者揭開面紗,露出實際的原貌。
不規范標簽將被處罰
“標簽瑕疵”首次在化妝品新條例中提出,該內容參考了食品安全法規,給了企業一定的容錯空間。《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對標簽瑕疵做了更具體的規定。
根據新條例要求,生產經營的化妝品的標簽存在瑕疵但不影響質量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下罰款。
針對標簽瑕疵,標簽管理辦法規定了以下情形:
(一)文字、符號、數字的字號不規范,或者出現多字、漏字、錯別字、非規范漢字的;
(二)使用期限、凈含量的標注方式和格式不規范等的;
(三)化妝品標簽不清晰難以辨認、識讀,或者部分印字脫落或者粘貼不牢的;
(四)化妝品成分名稱不規范或者成分未按照配方含量的降序列出的;
(五)未按照本辦法規定使用引導語的;
(六)產品中文名稱未在顯著位置標注的;
(七)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但不影響產品質量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情形。
而針對違法《辦法》規定,構成《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化妝品”的,將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并可以沒收專門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原料、包裝材料、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貨值金額不足 1 萬元的,并處 1 萬元以上3 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 1 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 3 倍以上 10倍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責令停產停業,并吊銷化妝品許可證件,違法單位負責人將5年內禁止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
自《辦法》意見稿發布以來,行業內一直對該辦法抱有疑問,《辦法》的正式實施也為從業者帶來了不少挑戰。聚美麗整理了一些行業內比較關注的問題,向中貿合規中心進行請教。
問題1:《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要求化妝品包裝上應標注生產許可證編號和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什么是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2007年發布的《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要求標注企業所執行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號或經備案的企業標準號,企業到底應該如何標注標準編號?
中貿合規中心:《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已經在走廢止流程,建議可以根據國家藥監局2021年第77號公告要求,標注新的產品執行的標準號,普通化妝品即標注備案號。
問題2:《辦法》中提出標識特定人群、限用組分、準用組分是不是意味著未來會對化妝品產品進行專用人群管理(出臺專用人群標志)或出臺獨立的化妝品專用人群的管理條例(類似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
中貿合規中心:《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是有要求專用標志,但其他人群目前沒有專用標志的要求。這個主要是基于新規對產品使用人群劃分的原因。
問題3:進口化妝品的包裝標簽是否也按此《辦法》管理,是否同樣需要對符號、名字中包含的原料等進行解釋說明?
中貿合規中心:《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同樣適用于進口化妝品的中文標簽(含產品的中文名稱)或專為中國市場設計的銷售包裝,原包裝、外文名稱應符合原產國法規。外文名稱含有相關原料的,應與配方相符。原包裝上的符號建議在中文標簽上進行解釋,對消費者明示其含義。
問題4:包裝內含有多個獨立包裝的產品使用期限如何標注?會對次拋型產品包裝產生什么影響嗎?
中貿合規中心:銷售包裝內含有多個獨立包裝產品時,每個獨立包裝應當分別標注使用期限,銷售包裝可視面上的使用期限應當按照其中最早到期的獨立包裝產品的使用期限標注;也可以分別標注單個獨立包裝產品的使用期限。
“次拋型”小包裝產品關鍵是標注使用方法為“一次使用”,使用期限的標注方式對其并不會產生什么影響,仍然按照其實際使用期限標注即可。
問題5:化妝品標簽能采用多層標簽嗎?
中貿合規中心:已發布的《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刪除了征求意見稿中的“不得采用多層標簽的形式進行標注”,根據此次國家藥監局高研院的培訓內容,多層標簽是不允許使用的。
問題6:僅供出口銷售的化妝品是否需要按《辦法》進行標注?跨境電商的進口化妝品是否需要標簽標注?
中貿合規中心:《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經營的化妝品的標簽管理適用本辦法。僅供出口銷售的包裝應符合出口國(地區)的相關法規。跨境電商的進口化妝品不需要備案,可不標注中文標簽,僅供出口銷售的化妝品經跨境電商銷售的也不需要標注中文標簽。
問題7:未來是否會有電子標簽?
中貿合規中心:根據《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 ,第(二)款使用電子標簽的,應當提交電子標簽內容,銷售包裝上的圖碼應當是注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生成的預置圖碼。目前《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刪除了征求意見稿中“電子標簽”的相關內容,后續可能會發布關于電子標簽的實施細則, 具體以國家藥監局的正式發文為準。
問題8:產品不論包裝大小都需要說明書,化妝品產品說明書是否將變成標配?
中貿合規中心:說明書屬于化妝品標簽的內容,不一定是特指另附的說明書。
目前仍是《辦法》過渡期,根據第77號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化妝品,必須符合《辦法》的規定和要求;此前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化妝品,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標簽標識的,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必須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產品標簽的更新,使其符合《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很多化妝品企業和品牌目前持觀望態度,認為現在嘗試欠缺經驗,耗時耗力。
中貿合規中心建議,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過渡期時即可按照《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規定對化妝品進行標簽標識,盡早完善、更新標簽;過渡期間,大貨生產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計劃,避免舊標簽包材囤積。“面對變化時,主動出擊,總是要比被動改變更能把握主動權。”
如果大家對《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或其他化妝品新規仍有困惑,歡迎留言!
注:文中圖片均來自網絡/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