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備案為何“一將難求”?
5月1日,《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以及《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化妝品新原料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等配套法規正式落地,新注冊備案平臺也同步啟用,化妝品企業的注冊與備案迎來全新局面。
與此同時,化妝品行業對質量安全負責人的爭奪也正式拉開帷幕。
根據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應當設置質量安全負責人,未依照規定設置,將面臨罰款、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甚至5年內禁止從事化妝品行業的處罰。
顯而易見,配備質量安全負責人,已經成了化妝品企業首先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而這個問題之所以成為“問題”,也暴露了化妝品行業長期以來質量安全負責人缺位的問題。
數據顯示,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119家化妝品相關公司進行的飛行檢查(即事先不通知被檢查部門實施的現場檢查)通報,2018年至今,因質量相關問題被通報的有56家,占比將近一半。而因未配置質量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水平不合要求或不盡責而被停產整改的企業也不在少數。
可以說,設置質量安全負責人是新條例一項重要的制度創新,突出強調了化妝品是日常消費品,更是人體健康產品的安全屬性。
新規之下,“質量安全負責人”一轉眼成了熱門崗位。在各大招聘平臺,這個崗位相當搶手,甚至被貼上了“急”字標簽。
為了吸引專業人才,化妝品企業也是不惜血本,給出了不菲的報酬。
在某招聘平臺,質量安全負責人的月薪報價已經達到2萬元,少的也有1萬元,基本與工程師薪資在同等檔位。
但在龐大的市場體量面前,人才缺口問題非常突出。
根據新條例,質量安全負責人應當具備化妝品質量安全相關專業知識,并具備5年以上化妝品生產或者質量安全管理經驗。因此,在各大招聘網站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和“5年以上化妝品生產或者質量安全管理經驗”已經成為硬門檻。
另外,過去的飛行檢查,如果產品出了問題,無非是繳納罰款,嚴重一點停業整改,質量負責人沒有任何損失。但新條例實施后,質量安全負責人不是交罰款就可脫身,甚至有可能被終身禁止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
經驗門檻提高、從業風險加大,也無形中造成了質量安全負責人招聘難的問題。
不過,辦法總比困難多,轉型的陣痛也是必然要經歷的一個過程,對于整個化妝品行業來說,唯有經歷這場陣痛,才能長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