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拉洛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因違反《禁止傳銷條例》被罰180萬元
近日,信用中國發布一起行政處罰通知,上海拉洛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簡稱:拉洛斐公司)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一款被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80萬元。
據企查查顯示,拉洛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9日,注冊資本為2000萬元,WU GAO NING SHENG(吳高寧生) 擔任法人,梁云飛持股99.50%,潘其鳴持股0.5%。其分支公司有安徽分公司與南京分公司。
該公司經營范圍是:從事貨物進出口及技術進出口業務;銷售通訊器材、家用電器、五金制品、一類醫療器械、紡織品原料及成品、金屬材料、橡膠制品、辦公用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產品(除危險化學品、監控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學品)、樂器、自行車及配件、電瓶車(不含電動三輪車、三輪車)、二輪摩托車、商務用車及九座以上乘用車、汽摩配件、機電設備及配件;企業管理咨詢,企業形象策劃,商務咨詢,會務服務,展覽展示服務,食品流通。【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2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題為《濱州市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WUGAONINGSHENG行政監察(監察)其他行政裁定書》(簡稱:《其他行政裁定書》)。
據《其他行政裁定書》顯示,申請人濱州市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被申請人WUGAONINGSHENG(吳高寧生)、梁云飛非訴財產保全一案。申請人于2020年11月27日向我院提出申請,要求繼續凍結被申請人在金融機構的銀行賬戶存款。
本文線索來自:信用中國,中國裁判文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