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比安”打著“消費返現”的旗號從事傳銷活動 一名傳銷骨干被判3年
4月17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傳銷案,該傳銷組織打著消費返現的旗號實施網絡傳銷詐騙活動,被告人加入該組織后,積極發展下線,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經審理查明:賽比安平臺的入會規則為欲加入的人員向持有多個注冊碼的會員支付125美元,購買注冊碼并填寫姓名和手機號,成為賽比安平臺會員。
會員分為靜態會員和動態會員,兩種會員在初始階段,都要連續三個月每月支付125美元,從第四個月起,如果是靜態會員,每月平臺固定返還人民幣900元,如果是動態會員,將按照級別及下線人數進行返利。
靜態會員發展3名下線即成為動態會員,此時級別為創始人,賬戶每天返利5美元;會員級別為VIP,要達到名下兩條線,每條線有6名下線,賬戶每天返利20美元;會員級別為精英會員,要達到名下兩條線,每條線有20名下線,賬戶每天返利30美元;會員級別為一星會員,要達到名下兩條線,每條線有40名下線,賬戶每天返利50美元;會員級別為二星會員,要達到名下兩條線,每條線有75名下線,賬戶每天返利100美金;會員級別為三星會員,要達到名下兩條線,每條線有150名下線,賬戶每天返利150美元;會員級別為四星會員,要達到名下兩條線,每條線250名下線,賬戶每天返利200美元;會員級別為五星會員,要達到名下兩條線,每條線有375名下線,賬戶每天返利300美元;會員級別為大使,要達到名下三條線,其中兩條線的每條線達到375名下線,另一條線達到300名下線,賬戶每天返利500美元。
會員有兩種提現模式:一是會員向其他會員出售注冊碼,其他會員將錢款轉給出售注冊碼的會員;二是會員向賽比安平臺申請萬事達卡,通過萬事達卡向平臺申請提現。
被告人靳某經他人推薦加入賽比安平臺,后發展高某2作為其直接下線。靳某采用在賽比安相關微信群內發送萬事達卡提現視頻、組織賽比安平臺操作人員培訓等方式,宣傳賽比安平臺產品。高某2又陸續發展了陳某6華、何某3等人。至案發,靳某已經成為賽比安平臺五星會員,下線賬戶達到700個以上。
法院認為,被告人靳某以加入賽比安網絡平臺享受返利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獲得注冊會員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發展人數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被告人靳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