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什么《處罰決定書》,罰了阿里182億?
“這份處罰書,是給阿里看的,也是寫給每一個要當巨頭的公司看的。”
作者:劉潤 來源:劉潤(ID:runliu-pub)本文約1600字,建議閱讀3分鐘
1、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宣布,對阿里巴巴“二選一”的壟斷行為,實施182.28億的罰款。
2、阿里回復:我們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此處罰,我們誠懇接受,堅決服從。我們將強化依法經營,進一步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立足創新發展,更好履行社會責任。
3、誠懇接受,堅決服從。阿里認了。誠懇接受的是“罰款理由”,堅決服從的是“罰款金額”。
4、但是,阿里為什么認?
5、因為國家監管總局的處罰決定書,邏輯清晰,有理有據。我罰你,罰的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妨礙競爭”。
6、“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妨礙競爭。所以我罰你。”這短短的結論里,至少有五點非常關鍵。我們梳理一下處罰決定書,供大家用科學姿勢吃瓜。吃瓜吃瓤。
7、第一,市場。如何定義“市場”的范圍,非常關鍵。
8、為什么?舉個例子。
9、谷歌也曾被控告利用市場壟斷地位妨礙競爭。但是谷歌爭辯說,是嗎?沒有吧?你講講看,你是怎么定義市場的?雖然我搜索引擎有很大的市場份額,但我們的收入是廣告啊,我們其實是在廣告業。在廣告業,不僅有搜索引擎廣告,還有電視廣告,雜志廣告,LED大屏幕廣告……我在這么大的廣告業市場,怎么是壟斷呢?我沒有。最后,谷歌沒有被判利用市場壟斷優勢妨礙競爭。
10、阿里也說,我沒有。我是在B2C的市場。簡單來說,就是天貓。除了天貓,B2C領域還有京東和其他品牌啊。我份額不大的。
11、但市場監管總局說:不。B2C和C2C的市場,應該加在一起看。天貓和淘寶,應該加在一起看。因為性質接近,是有關聯性的,這一塊,都叫“網絡零售市場”。而線下零售市場,和全球化市場,不討論。因為不具有緊密替代關系。
12、所以,關于“市場”,至少有四個范圍:B2C市場、B2C+C2C的網絡零售市場、更大的線下零售市場,和更加大的全球化市場。
13、阿里選的,是第一個。市場監管總局選的,是第二個。我們討論的,是網絡零售市場。
14、第二,支配地位。那么,在網絡零售市場里,我就是“支配地位”嗎?沒有吧?
15、市場監管總局說:有。在處罰決定書中,我列舉了很多指標和數據。其中有兩個,非常重要。我指給你看。
16、你的平臺服務收入,在中國境內10家主要網絡零售平臺合計服務收入中,從2015-2019年,分別占86.07%、75.77%、78.51%、75.44%、71.17%。你的平臺商品交易額,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商品交易總額中,從2015-2019年,分別占76.21%、69.96%、63.58%、61.70%、61.83%。
17、你的市場份額,超過50%,就是“支配地位”。
18、第三,濫用。我在市場里有支配地位,但是,我就有濫用嗎?
19、市場監管總局說:有。你對平臺內商家提出“二選一”。禁止平臺商家在其他競爭性平臺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還利用其他方法,采取多種獎懲措施,保障“二選一”的執行。
20、這就相當于,街上一共有10家店,9家是你開的。如果選了別人的1,就要放棄你的9,代價太大了。而且,你還通過各種方法,要求別人只能選你的9。這種選擇,看似“有得選”,實際“沒得選”。消滅選擇的選擇,毫無意義。
21、這,就是“濫用”。
22、第四,妨礙競爭。因為你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造成的結果,就是妨礙競爭。
23、妨礙了市場經營者之間的公平競爭。也提高了進入門檻,妨礙潛在的競爭。
24、第五,所以,我要罰你。
25、罰多少?182.28億元。
26、4557.12億元(阿里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 x 4%(罰款輕重程度) = 182.28億(罰金)。
27、因此,我罰你的原因,是“有理”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妨礙競爭);我罰你的金額,是“有據”的(年收入的4%)。
28、現在,這份處罰決定書,你看懂了嗎?如果是你,你會認嗎?
29、阿里回復:誠懇接受,堅決服從。阿里認了。
30、阿里認了,其他互聯網巨頭,該睡不著覺了。
31、因為什么是市場?什么是支配地位?什么是濫用?什么是妨礙競爭?有些事兒,你說了不算。
32、誰說了算?看得出來,市場監管總局做了深入的思考,仔細的研究。這份處罰書,是給阿里看的,也是寫給每一個要當巨頭的公司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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