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微商違法銷售化妝品 面臨5萬元罰款
樂清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對當地一微商從某國外免稅店APP上購買的產品,通過微信渠道轉銷給他人的行為進行了查處,涉案當事人將面臨5萬元以上的罰款。
據悉,此案是新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1月1日實施以來,該局查處的首個案例。該局執法人員介紹,近日接群眾舉報,舉報人稱自己在微商代購處購買的化妝品存在質量問題。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依法對微商所在地進行現場核查,發現一批無中文標簽的進口化妝品,包括防曬霜、面霜、眼霜等。當事人不能提供該批進口化妝品的進口批準證明文件、報關資料和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合法來源證明。當事人還未辦理營業執照,該批化妝品是當事人從某國外免稅店APP上購買的產品,主要通過微信渠道轉銷給他人,該行為既涉嫌無證無照銷售化妝品,又涉嫌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規定。執法人員當場扣押該批涉案化妝品,并隨即進行取證、立案、調查。
該局執法人員表示,由于進口化妝品的價格較高,代購成為一種賺取差價的手段日漸流行,微商代購化妝品和購買代購的化妝品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個人在未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從事化妝品銷售活動(微商代購),本身就違反了《無證無照管理辦法》。代購的化妝品未經正規渠道進入國內,產品質量無法保證,部分化妝品未經注冊和備案,標簽基本不符合規定,也無檢驗合格證明。
化妝品與廣大群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進口化妝品市場魚龍混雜較難辨別,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進口化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