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私募外表下的傳銷騙局
近年來,私募股權開始被人熟知,一個個成功案例讓人們憧憬,卻忽視了存在的風險,尤其是對私募股權一知半解的群體,更容易被私募股權的名義引入傳銷騙局,造成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甚至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近日,寧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經偵大隊偵辦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犯罪嫌疑人繆某等人以國家西部大開發為幌子,推出“民間合伙私募”投資項目,用私募股權之名大肆對外宣傳,還組織群眾赴云南“考察”,以未來發展前景為誘餌,吸引群眾繳納投資款成為會員,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會員數量作為計酬依據,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以此騙取大量資金。至案發,大部分參與者還茫然不知,其中,不少人因發展人數已達追訴標準,還將面臨刑事責任
在此,江北經偵大隊提醒廣大群眾:
一要識別投資誤區。不少投資者對于私募股權投資不是很了解,僅憑一些外在因素認為其收益穩定靠譜,而私募股權投資本身是屬于高風險投資,任何不合理的承諾都是有問題的,應對股權投資收益的來源準確理解,才能避免上當受騙。
二要區分愿景現實。一個項目出現股權融資需求,不僅僅是因為企業發展,還可能是債權融資已經無法滿足,不得不出讓股權融資等情況,正是因為很多投資人只關注回報,而忽視常識性的邏輯思考,所以被別有用心的人鉆了空子。
三要認清法律責任。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后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一旦發現可以通過發展人員獲得收益,就要警惕。作為參與者,雖然不是發起方,但只要發展人數達到一定標準,也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