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網絡傳銷模式凸顯!廣東建立省市兩級監測中心開展全方位監測
記者3月3日獲悉,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聚焦社會關切、群眾關心的社交電商、招商加盟、兼職任務、網絡游戲等模式,認真開展打擊網絡傳銷執法重點行動,及時發現并依法處置涉及網絡傳銷行為。當天廣東省市場監管局還公布了深圳市對莊科技有限公司傳銷案等五起網絡傳銷典型案例。
近年來,互聯網高速發展的背景下,依托APP、網絡商城、小程序等網絡載體的社交電商平臺批量增加,以愛心慈善、網絡貨幣、消費返利、網絡游戲、金融互助、境外原始股投資等為名的新型網絡傳銷模式逐步凸顯。
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強對網絡傳銷監測治理工作力度,建立省市兩級監測中心,全方位開展網絡傳銷線索監測。省市場監管局委托技術機構開發建立直銷和傳銷數字監管監測系統,2020年監測分析涉社交電商平臺、化妝品、普通食品、日用品和金融服務等多行業的涉嫌網絡傳銷線索160余條,組織核查涉平臺企業154家,全系統立案查處傳銷案件14宗,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宗,監督整改4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42家。廣州、深圳市局分別建立相應系統,加強對本地網絡傳銷線索的監測分析和處置。
深圳市對莊科技有限公司傳銷案被列為網絡傳銷典型案例之一。當事人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期間,在對莊翡翠APP平臺發布招募推客代理消息,建立高級推客、推客二層代理體系,以訂單傭金返利吸引人員支付388元、9.9元成為推客會員,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鼓勵推客發展20個以上的下線推客升級為高級推客,形成高級推客-下線推客和專屬粉絲-下下線推客和專屬粉絲三個層級的上下線關系,以下線的成功訂單金額計算訂單傭金給付上線、上上線報酬。經計算,當事人的違法所得為59992.3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執法機關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59992.3元并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