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際網國網”是傳銷騙局 漢中一男子最高將獲刑4年
“交納3900元成會員,等待開網后即可享受200年每年15至60萬元的巨額收益,以及享受交通、旅游等各項優惠。”實際上,這是傳銷犯罪團伙編造的謊言。1月21日,鷹鑒獲悉陜西省漢中市男子陳某某組織、領導上述傳銷活動被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2017年10月,被告人陳某某通過微信群了解并加入“中國人際網”傳銷組織,被發展為張某某(另案處理)的下線,并根據張某某的要求將再發展的下線提交的投資款項和身份信息交至王某、鄭某某(均另案處理)處。
“中國人際網”(也稱“國網”),對外宣稱是國家項目,組建五億人的網絡,用以抵御外國經濟侵略,會員必須由推薦人介紹加入,并鼓動群眾交納3900元會員費(后期要求每人另行繳納2元打印費)成為國網會員,并取得GK卡號。
“中國人際網”傳銷團伙鼓吹,等待國網開網后即可享受200年每年15至60萬元的巨額收益,以及享受會員GK卡帶來的交通、旅游等各項優惠。
同時,該傳銷組織采用“五級三階”的傳銷模式,會員加入后通過發展下線可以獲得相應的獎勵,并根據發展下線的人數逐級晉升成為為會員、推薦員、培訓員、代理員、代理商五級,級別越高獲得的獎勵來源越多,獎勵分為直接獎勵、差額獎勵等,直接發展一名會員可以獲得368元獎勵。
陳某某加入“中國某某網”后,積極發展下線,進行傳銷活動,發展的瞿某某、梁某、吳某某、黎某某、梁某某、姜某某、翟某某、黃某某、余某某、侯某某、胡某某(均另案處理)等56名下線均各自發展了其他下線,其中瞿某某發展了初某某、方某某、史某某等為直接下線,初某某發展了及密碼等為直接下線。
至2018年10月,陳某某的農業銀行賬戶收到167名不同姓名的投資人、下線推薦人轉入的有3900、3902倍數特征的款項共計1774845元;轉至王某、鄭某某的有3900倍數特征的投資款共計4407900元。
李滄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某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建議判處2年以上4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