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開展打擊傳銷聯合執法行動
12月8日,江蘇省揚州市召開打擊傳銷聯合執法行動工作部署會。根據會議要求,從現在開始至2021年2月28日,揚州將組織開展打擊傳銷聯合執法行動,壓縮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生存空間,以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
“打擊傳銷,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政治問題,是政府及各職能部門的一項長期任務。”中共揚州市委政法委員會常務副書記、揚州市打擊傳銷聯合執法行動領導小組組長許林燦在部署會上強調,全市各級市場監管、公安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動擔當作為,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真正把打擊傳銷作為構建和諧社會和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實際行動,以堅決的態度、有力的舉措,扎實深入地開展好打擊傳銷聯合執法行動,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到位,切實維護全市經濟社會穩定,促進“平安揚州”建設。
“打擊傳銷是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的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必須本著‘嚴厲打擊、長期作戰’的治理原則,充分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能優勢,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持續保持打擊傳銷的高壓態勢,尤其要實施長效監管。”揚州市市場監管局局長、揚州市打擊傳銷聯合執法行動領導小組組長胡春風在會上表示,要充分發揮“12315”投訴舉報平臺作用,及時高效地處置涉傳線索,堅決做到“露頭即打”。
“近年來,傳銷犯罪的形式變化多樣,隱蔽性強,危害大。”揚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打擊傳銷聯合執法行動領導小組副組長秦雨花介紹,目前從全國來看,傳銷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以“PE、私募股權、投資入股、發展渠道商、紅包互贈”為名義的金融傳銷;二是以“資本運作、連鎖銷售、優化資本、資本孵化”為旗號的異地拉人頭傳銷;三是以“電子商務、網賺、網絡游戲、網絡資本運作、網絡加盟、網上學習培訓、網上基金投資”等為旗號的網絡傳銷。
會上介紹此次聯合行動,揚州市市場監管、公安機關將:
1.重點打擊城鄉結合部、城鎮出租房屋、居民小區、校園周邊等區域人員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傳銷活動,嚴懲以“介紹招聘工作”“創業就業”等名義,誘騙學生、農民、下崗職工參與的傳銷行為。
2.重點打擊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頭”式傳銷行為。
3.重點打擊假借“微商”名義,以“區塊鏈”“金融互助”“旅游互助”等為幌子實施的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嚴懲以“電子商務”“網絡直銷”等名義從事的網絡傳銷活動。
4.重點打擊為傳銷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的房屋出租者和房產中介服務機構,嚴懲給傳銷人員通風報信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