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2990元回報1024萬元?這是打著“隆力奇”旗號的傳銷騙局
“繳納2990元購買一份“隆力奇”產品,然后在介紹其他人加入,做到九級總經理出局,就能獲得1024萬元的出局費?!睂嶋H上這是傳銷團伙編造的“一夜暴富夢”。
12月28日,鷹鑒了解到,曹某某、劉某某、王某某、謝某某四人,因打著直“隆力奇”的旗號在宜春市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被高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7 年以來曹某某、劉某某、王某某、謝某某先后到宜春市加入以銷售隆力奇產品為名的參與人員30人以上、層級三級以上的傳銷組織。該組織要求交2990元購買一份虛擬產品以獲得加入資格,依靠發展下線所購份額計算報酬和返利,并采取五級晉升模式(客戶-業務員-經銷商-經理-總經理)進行管理。
發展下線購買2份產品的是業務員,發展下線購買16份產品的就晉升經為經銷商;發展下線購買96份產品的晉升為經理,經理分為1-4代,發展下線購買512份產品的晉升總經理,經理分為1-9 代,做到九級總經理就能出局獲得1024萬元出局費。直接或間接發展會員能獲得下線投資額相應比例的獎勵。
該傳銷組織以寢室為單位窩點發展新人加入,由經銷商級別有管理能力的人員擔任寢室長,負責寢室內的傳銷人員的組織管理,統一保管身份證,出門要報告并有人跟隨。寢室長同時作為老師相互串門,經常對傳銷人員上課洗腦,讓傳銷人員通過電話、網絡聊天等方式,以介紹工作、網戀等名義誘騙新人加入傳銷組織,每個寢室大概有10名傳銷人員,為了逃避打擊,每隔10天每個寢室傳銷人員進行流動調整。
2016年該傳銷組織中的上線人員潘某某、陳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在宜春市積極實施傳銷活動,2017年12月潘某某升任總經理,2019年4月20日陳某某升任經理,這時潘某某團隊有“老師”經銷商曹某某、劉某某等人。
潘某某成為曹某某的上線,陳某某協助潘某某管理曹某某團隊。王某某于2017年2月加入該傳銷組織,2019年2月14日成為經銷商。謝某某于2018年3月加入該傳銷組織,2019年7月成為經銷商。
因曹某某業務發展好,很快成為經銷商級別的傳銷骨干,統一管理劉某某、王某某、謝某某、張某某(另案處理)、廖某某(另案處理)管理的五個傳銷窩點。
劉某某、王某某、謝某某等人先后成為經銷商、家長,分別負責管理一個寢室,并相互串門培訓講課。該組織先后至少誘騙三十余人加入,加入人員交納的費用一層一層交給上線。
2019年9月4日公安機關在宜春城區將曹某某團隊30多名傳銷人員抓獲歸案。
高安市人民檢察認為,曹某某、劉某某、王某某、謝某某以購買產品為名,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依據,積極管理、宣傳、培訓,引誘參加者繳納費用后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其行為均觸犯了刑法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